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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到处流浪,打过黑工,住过天桥,还捡过垃圾。
你能想象捡垃圾都要捡别人剩下的那种日子吗?”
这种时候,似乎说什么都不太合适。
我什么也没说,只是摇了摇头。
他虽然脸上带笑,似乎已经遗忘过去的苦痛,但我还是能从他寥寥数语的描述中感受到——他没有忘,他仍为那些经历耿耿于怀,记忆犹新。
我出身在一个普通的家庭,父母双全,亲戚和睦,不是大富大贵,但也绝不贫穷。
二十岁之前,我只是这世界芸芸众生中,最普通的那群人。
他口中所说的那些,是我从来不会去想,不会涉及,也不会遭遇的。
“有一天,我饿得实在受不了了,就想,把我抓起来吧,哪怕去坐牢,好歹有地方睡,有饱饭吃,比在外面强啊。”
他将两个颜色糅合在一起,端详画布片刻,斟酌着落下一笔,“然后我就砸了一辆车的车玻璃。
那辆车一看就特别贵,砸完后叫个不停,很快就把司机引来了。”
“我没想逃,就站那里等着被他抓。
司机看我年纪小,也不知道要拿我怎么办,转头就去问老板。
那个老板是谁,你应该能猜到吧?”
“……商先生?”
我猜测道。
方麒年点点头:“那时候我十七岁,个子比现在矮一些,特别瘦,又很久没剪头发,看起来就跟个女孩子一样。”
“他没有报警,反而把我带回了家,给我东西吃,给我房间住,用一切在我过去看来遥不可及的东西腐蚀我的内心。
三天后,他问我,要不要留下来?他可以继续让我过这样的生活,甚至,更好的生活,只需要我付出一点微不足道的代价。”
他说到这里,我已隐隐有了预感,这或许就是他如今男扮女装的原因。
“他给了我一套女装,让我在他面前从今以后都以女人的样子出现。
我当时觉得他变态极了,是想睡我。
但他说不会要我做别的,对男人也没兴趣,只是因为我长得很像他亡故的妻子,才会提这样的要求。
如果我没兴趣,完全可以离开。”
他歪着脑袋,往后退了点看他的画,似乎颇为满意,将调色盘与油画笔丢到一边,升着懒腰站了起来。
“但是你看看,我怎么还能离开?”
他重新按下遥控器,暂停的《g小调赋格》再次奏响。
他张开双臂,在巴赫的音乐中如一只轻灵的鸟儿般翩翩起舞。
“我一生都在追寻这样的生活,别说扮成女人,就是扮成一只狗一头猪我都甘愿。”
他脸上笑意更浓,却是发自内心,绝无勉强,“所以,就成了你现在看到的样子。
你是第一个知道这些的‘外人’,我很高兴能把这些告诉你,我憋得太久了。”
“那你们的婚礼是……”
只是替身,为什么要冒险办婚礼?而且他十九岁时拍的那部电影又是怎么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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