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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道,分别是战狼帮、神锤宗、血杀门和红叶府。”
天赐盘坐在旁边的兽皮上说道,好歹在红叶镇待了几个月了,哪怕出门在外,周围人讨论的八卦大多离不开这四个红叶镇最强大的帮派。
“刚才那个青年就是血杀门门主血滔天的独子血神炼。”
郝连纯清微笑道。
“哦,怪不得我看见他皮肤那么苍白,原来是失血过多啊,不愧是血杀门的少门主。”
听了天赐的调侃,雷震霄愤怒的俏颜终于平静下来。
“血杀门的核心武技确实需要消耗自身鲜血来施展,不过威力也十分惊人,因此才能成为四大帮派之一。”
雷震霄面带忧虑。
“你怎么和一个门派的少门主有了恩怨呢。”
天赐好奇问道。
“血神炼是红叶镇有名的花花公子,极具占有欲,自从两年前被我打败之后,就开始对我纠缠不休。
先后被我打败了十数次,但越是这样,越是激起他的自私的占有欲,对我也就越是纠缠,加上他背后血杀门强大的势力,我还不能杀掉他,真是头疼。”
雷震霄无奈的说道。
“还好,起码他没有依靠血杀门强行逼迫你。”
天赐拍了拍胸脯,松了口气,如果血杀门随便排个长老来帮助血神炼制服雷震霄,她绝对没有多大反抗余地。
“天兄弟不是本地人士吗?这里的习俗,只要一个男子看中一位女子,就可以上前与之进行比武切磋,赢了就可以将女子收做夫人。”
郝连纯清笑着露出一个是男人都懂的眼神。
“这么霸道?”
天赐大吃一惊。
“几千年来的风俗就是这样,不过也有限制,如果女子愿意成为其夫人的话,甚至可以故意放水,让男子如愿以偿。
如果女子不愿意的话,可以找几个亲朋好友一起反抗。”
郝连纯清详加解释道。
“原来如此,那如果女子实力不济,输给了厌恶的人呢,也只能屈服于所谓的习俗吗?”
天赐紧张说道。
“当然,很多时候习俗甚至比红叶府的命令更能让人遵从,对于人来说,活下来才是最重要的事情,如果女子真的极度厌恶赢她的人,只有自杀一条路可走,不过选这条路的女子很少。”
郝连纯清的话语为天赐揭开了一个原始野蛮世界的神秘面纱。
听了这一番话,天赐打心底涌起一股深深的寒意,此时他才真正意识到,曾经的法制社会早已离他而去,摆在他面前的,是赤裸裸的野蛮社会,“优胜劣汰,适者生存”
才是这里的生存法则。
天赐扭头看了身旁佳人一眼,假如血神炼实力高强,自己真的要眼睁睁看着她被掳走?假如不是郝连纯清适时出面,现在自己是不是已经被血神炼的侍卫杀掉了?假如雷震霄被血神炼强迫,她还能像现在这样爽朗的大笑,眼睛弯成好看的月牙儿吗……想到这,天赐猝然惊醒,心中暗暗发誓,一定要发奋努力,成为强者,不用惧怕任何人,无论是牛蛮子、血神炼,还是今后可能出现的敌人。
本来,在酒馆联手打退牛蛮子后,天赐的心中小有得意,往日的那股冲劲已经淡了,现在听闻这个荒谬的野蛮习俗,他的心中涌起了一股更加强烈的危机感,恨不得立刻就去修炼,不惜一切代价的提升实力。
只为了将来,不会有后悔的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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