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35、林大爷总结
季骁一向承认自己神经很粗,直到他遇到了神经粗林梓之后,才把自己归到了比较粗那一类里,但他就像他这样神经比较粗人,听到丁未这句我喜欢你之后,也还是不可避免地想歪了。
丁未话可以有很多解释,比如我像喜欢哥哥一样喜欢你,我像喜欢哥们儿一样喜欢你,甚至是我像喜欢叔叔一样喜欢你,后才是,我是那种喜欢你。
也就是说,季骁听到这句话第一反应,是从所有喜欢里挑了排后那个。
丁未喜欢他,那种喜欢。
当然,他觉得自己这样想是有根据,因为丁未行为,和丁未现看着他眼神。
他脑子里疯狂乱窜整个过程当中,丁未一直很专注地看着他,下巴抵桌子上,眼睛里闪着漂亮琥珀色光芒。
“我说我喜欢你啊,”
丁未歪歪头,对于季骁迟钝反应非常不满,“你没有喜欢过别人吗?”
“当然有,”
季骁迅速回想了一下自己这种程度上喜欢过人,但好像除开初恋,就没多了,对于一个二十五六岁人来说,这事有点没面子,他底气瞬间有点不足,“你呢?”
“没有,”
丁未笑了笑,有些不好意思地摸了摸自己鼻子,“我以前从来没想过这些,但我知道苏癸有喜欢人。”
季骁感觉平衡了一些,怎么说丁未也活了那么长时间了,这才第一次喜欢人,相比之下,他不丢份,但转念一想,就丁未这个心智,要说五百年不会喜欢上一个人也很正常……
这么一想他又觉得自己还是有点丢人。
丁未看他没出声,胳膊桌上撑了一下,凑过来他脸上亲了一下,他这才反应过来现不是考虑喜欢过几个人问题,而是一只九尾猫正向他表白。
“先别亲,”
季骁用手指按丁未嘴唇上把他往回推了推,但碰到丁未柔软唇时温润触感让他心里一紧,赶紧缩回手,“我们先把这个喜欢分清楚,你看,你做猫做了这么多年,可能没有完全分清……”
“我分得清,”
丁未挑着嘴角笑了笑,回身靠到了床头,脸上表情有点不屑,“我也不至于连这些都分不清啊,我有时候也会喜欢苏癸,跟这个不一样。”
有时候会喜欢苏癸,有时候?
跑题了。
季骁咬咬嘴唇:“那你总该知道我是个男人吧。”
“嗯,”
丁未斜眼往他下面扫了一眼,这还不够明显么,“有什么不对吗?”
季骁没再说话,沉默了一会,他知道了他跟丁未之间问题出哪里,丁未觉得喜欢一个人无所谓是男是女,其实从丁未让他帮打飞机时候就已经能看出来了,他无所谓这些。
“你不喜欢我吧?”
季骁反应让丁未有些失望,他一直觉得季骁对他很好,很关心,也很宠着他,一定也是喜欢他,现看起来好像不是。
“喜欢,”
这次季骁回答得很干脆,他确是很喜欢丁未,“不过你给我点时间,我要思考一下是哪种喜欢。”
“嗯!”
他是时尚的领导者,是国内高级定制的推动者。他的服装让我们穿出了一个国家的崛起。他就是国内的最早的服装设计师。他也是各路演艺明星的座上客。他为春晚舞台设计服装,他也为奥运会增光添彩。他以其独有的魅力奢华唯美雅致细腻,感染了整个中国。他,一直传承着中国最古老的文化,在一夜间让世界对于华服,有了全新的解读与认知。我是裁缝师,更是服装设计师来自杨峰的呐喊。...
如果重来一世,我定要将这天踩在脚下,将这地崩裂成天空,叫那满地的怪物化为糜粉,让那漫天的诸神烟消云散,我是王毅,我重生在末世降临之前...
(先婚后爱,甜宠,打脸爽文,男强女不弱,金手指,1v1)聂凌峰,史上最年轻英俊的军官,让黑白两道闻风丧胆的‘煞神’,一次出机密任务时消息走漏,被国际暗杀组织围绞,没想到救他的竟然是一个在他眼里长得像花瓶武力值为零的女人。苏念微微抬下巴看着逃到私人游轮她房中,上一世有过一面之缘的男人,一脸淡定的和他谈条件娶我,我...
爷爷说我活不过二十岁,把我强行嫁给冥界鬼王。而冥王帮我续命的方法,竟然是把我吃干抹净!他能力高强又如何,在我看来就是一只善于伪装的老色鬼!夫人有何不满?冥王捏着我的脸颊,笑里藏刀。我欲哭无泪小女不敢。...
为什么关着我?怕你出去咬人!那为什么关着我,还绑着我?怕你把自己给吃了!前世是个小厨师,得了厌食症吊着营养液恶俗的穿了。穿了就穿了呗,居然让她穿到一个吃不饱饭的农家女身上!好在,她一有手二有脑,翻身农奴把歌唱。路边救个人,长的好看就敢叫她小胖子?!拜托帅哥,人家只是瘦的不明显好吧!郑重声明大龄剩女,得罪必嫁。...
血肉战场上拯救大兵瑞恩,与初生的美国队长并肩作战,潜航猎杀变形金刚坠落天堂岛,带神奇女侠闯荡世界,与地狱神探对抗天使恶魔这是冒险历程,更是使命召唤!时刻面临生死,他无法后退,因为后退一步,就是世界的死亡和毁灭!各位书友要是觉得电影时空超级英雄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