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睁开双眼的时候,所见到的是飘飞的落叶和西垂的日暮。
一片秋日繁茂的森林。
罗森在环视四周后,得出了如此的结论。
自己为何会来到这片森林的,他一点记忆都没有,他原本只是半夜爬下楼去二十四小时超市买点零食充饥,付款结账的流程十分顺畅,但回过神来的时候,就发现自己已经置身于此了。
“难道......”
罗森作为一个二十一世纪的年轻人,自然也经受过网络的熏陶,各种重生穿越的桥段在他脑中罗列,心中满怀着期待地举起手之后,他当即便愣在原地。
出现在他眼前的,哪里是手,分明是一具已经泛黄发黑的骸骨。
顺着突兀的关节往下,罗森看到了纤细坚硬的臂骨,排列整齐的肋骨以及颀长的腿骨,至于身上那破破烂烂勉强遮羞的亚麻布斗篷和腰间别着的古旧腐朽的长剑,罗森没有心情去确认。
因为在他身边,由于前日的骤雨而堆积的小水洼中,正清晰地映照出他此时的面容。
灰白而光秃秃的脑袋,两个黑洞洞的双眼正燃烧着苍蓝的幽火,高鼻梁,整齐的白牙,正是一个经典的骷髅形象。
老子真是活到狗身上了!
罗森不禁在心中——虽然这副身体已经没有心脏——咒骂。
别人穿越都带点戒指老爷爷,随身小系统,天生强天赋,背后好家族之类的福利,自己居然会穿越成一具骷髅!
还没等罗森吐槽自己打开方式的穿越,他那早已腐朽的灵魂中,点点记忆涌现。
这是一片充满着各种不可思议生物和力量的大陆,魔兽践踏,巨龙咆哮,法师咏唱,骑士高歌,号角长鸣,王国之间征战不息。
而自己,很显然就是穿越成了亡灵一脉最低级的兵种——骷髅兵。
而且从身上的装备来看,还是最次级的骷髅兵,一巴掌可以拍死十只的那种。
像自己这种角色,在小说里都活不过一章。
罗森一拳头砸在树干上,干燥的树皮脱落些许,不过他感觉不到任何疼痛。
心跳早已停止,血液早已干涸,就连大脑都腐朽殆尽,从永恒的寂静中复苏的亡灵,现在的罗森正是这样的一种存在。
“不过我好像没有被什么巫妖控制。”
稍稍冷静下来,罗森开始思考起接下来要做什么。
他的记忆凌乱不堪,除却模糊的世界常识,剩下的残缺不全,根本无法获取有效信息。
凭借着对诸多奇幻游戏的了解,罗森知道骷髅兵一般都没有自主的意识,大多是某个巫妖或者亡灵法师召唤而来的低级小兵,因此不会离施法者太远。
可仔细体味身体中力量的来源,罗森却根本找寻不到其他人的影子。
难道这具骷髅因为罗森的穿越而有了自己的魔力?
不敢太过想当然,罗森清楚地知道,这个异世界并不可能像小说里写得那样顺风顺水,自己可以轻轻松松便装逼打脸,走上巅峰,因此他相当小心。
拔出腰间的长剑,罗森看到的是不出所料的锈蚀的剑刃,这样的剑,或许和其他人过两招就断了,不能期望太多。
手握神碑问星辰,三界独有我一人!洪荒末代人族最后一位人皇唐一天,为了返回地球毅然开天离去,却在穿越空间时遭到洪荒神碑镇杀,意外重生到了十万年后。这一世,为了重回巅峰,为了再次返回地球,手握神碑闯青云,战九州,上天界,下九幽,再登三界至尊!...
每月一个新角色大雄平行宇宙创造者]史前文明开拓者]百慕大终结者]魔王斩杀者]太阳王]海盗王]小丑哥谭守护者]琦玉秃头披风侠]法海大威天龙]阿飞飞剑客]强推带着神棺去诸天,作者人帅有节操!...
愤怒的炽金瞳,燃烧着绝望的泪水。是谁哭泣的声音,惊扰了我的长眠。神?吃掉不就好了!...
身为仙灵宗修为第一人的言澈仙尊近日修为玄灵之身,根据古籍记载之法,召唤神兽,谁知道召唤出来一个粉雕玉琢的小娃娃,成为一个大笑柄。 对此,仙灵宗二位长老痛定思痛,决定弄死她这个坑比兽再让言澈重新召唤一个狂拽酷炫叼炸天的。 哪知…坑比兽弹弹手指别试图弄死我!知道不,我可是变异神兽,不死不灭! 后来,言澈仙尊亲自上阵,某兽表示心好方仙尊,你要作甚?俺只是个兽啊! 哦?那你可将本尊此举称之为擒兽!...
余生赐我一杯酒余生还我一个你...
王之巅一觉醒来发现自己成为了大菠萝,没错就是你知道的那个大菠萝。擦!手机呢?发个朋友圈先!不过不对啊,难道我要一次次的被人封印,一次次的复活,陷入那无聊的无尽的战争之中?这怎么可以!我就是我,有文化的大菠萝!我为地狱代言!(本书只根据游戏暗黑2加上作者自己脑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