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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马的补品,每次吃完,大壮就必须跑一圈消化那股亢奋劲。
于琦发现大壮的速度根本不差于那些所谓热血马,力量大,耐力足,而且经常吃“马低头”
,大脑活跃,灵性十足。
在于琦经常教导下,它甚至能分清他说的“左右停走快跑”
等词汇,根本用不到缰绳。
昨天,于琦骑着大壮碰上了一个丧尸,大壮后腿一抬,将丧尸踢飞五六米远,那丧尸的胸口都塌陷下去!
“老板就是老板,眼睛雪亮,当初选了一匹没人要的瘸马,谁能想到大壮这么出息!”
身后的战斗组成员迎风对同伴说道。
“明明我的大枣马才是名马,气人的是偏偏跑不过大壮!”
马洪尼骚包的想要组建一个绿伞骑兵队,这些天没少练骑术,还经常拉马拉到前线去适应枪声。
他的方法是,先从一公里远开始,当马不再受惊乱窜后,距离慢慢变成一里地,再到百八十米。
就这样,最后所有马都不再怕枪声。
大壮起初也是害怕的,后来跟着马群跑了几天就不怕了。
于琦背后背着弓箭,他在马背上弯弓搭箭,姿势无比帅气。
“老板还懂得骑射,这架势帅爆了!”
“不行,我也要学一下。”
就在他们争相羡慕时,于琦的箭射出,而远处的丧尸安然无恙!
“……”
姿势再帅,射不中一切休提!
他拿的是五十磅的弓,一箭不中继续练习,连续拉也不会力竭。
没有马鞍,稳定性肯定就差,加上颠簸,骑射真的很难!
别说用弓箭,就算直接开枪也不容易。
身后战斗组成员用步枪对准丧尸,一连三次点射,才堪堪射中丧尸的身体。
对付丧尸,只要没击中头部,它们就不会死亡。
想要组建骑兵,任重而道远。
于琦抓着大壮的鬃毛侧身,右手握着箭尾,箭头插进了丧尸的眼眶里,并且利用惯性的力量将它带倒。
身子要稳,手头要准,姿势要帅!
骑兵队在特殊的作战环境中,真的能起到作用。
比如,前方的鸽子广场,车辆进不去,想要吸引丧尸,骑兵比车子好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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