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蹑手蹑脚地走出客厅,曹炜拿起笔记本,将音量全部关闭后,将邮箱打开,一封封地看着里面的内容。
等到全部看完,已经花了半天的时间。
曹炜也将自己编辑好的邮件发送给了林正风和林虎,对于他们两个的担心,曹炜还是有种特别的情愫。
随后,在另外一侧,旧城区与新城区的交界处,也是被人们常戏称的后街,曹炜在一间酒吧的某处角落里等待着林正风。
在这灯红酒绿的世界,幽暗之处总会有一些男男女女做着另正常人害羞的事情。
也有部分人,还处在第一次见面,情投意合的阶段。
而这种阶段,就是那些穿金戴银,面向猥琐的男子最欢快的时候。
他们很习惯地将金钱露出来,借以吸引一些穿着暴露的女子。
不过相反的,在这种游走在规则边缘的地方,即便是遇到了小偷小摸之人,也不会太过计较。
也正是这种思想下,有位身形比较矮小的人得意地穿梭在人群当中。
在曹炜喝完两倍威士忌的时候,也将他所有的行动看得一清二楚,不过令曹炜有些好奇的,是那个小偷将目标的钱包偷出来后,只拿走一部分钱,然后又偷偷归还。
不过这种事情曹炜显然是不会帮的,伸张正义这种事情从来都不是他的性格,至于那小偷的行为,曹炜也仅仅是好奇,并没有更多的想法。
“终于见到你了,这段时间你去哪里了?”
林正风迅速地坐在曹炜的旁边,点了一杯酒后说道。
来这里,曹炜并没有进行着装上的修改,平常怎么样,此刻就怎么样。
但是林正风却截然不同,几乎全身武装,不仅衣裤鞋是黑的,连口罩帽子眼睛也都是黑的。
“你怎么这副打扮?”
“一言难尽,生意上的事情。”
林正风有意一笔带过,转移话题道:“我和林虎到现在都没有找到你说的那两颗药草,雨雨她也是日渐消瘦,我看着挺闹心的,现在知道你回来了,能不能帮帮我?”
像林正风这样的生意人,在求人办事的时候,想必都是有一套自己的说辞,先怎么样,再如何如何。
可是现在,林正风直接就将话题引了出来,没有任何拐弯抹角。
曹炜看在眼里,听在眼里,他明白,林正风恐怕是走投无路了。
对于林正风的邮件,从来没有提到过林诗雨,全都是关心自己。
明眼人一看就知道,这是醉翁之意不在酒。
明面上是关心曹炜,实则是担心曹炜出什么事,没办法将林诗雨救醒罢了。
但是曹炜就是这种吃软不吃硬的人,就好比他喜欢吃东西,求曹炜,一顿饭可能就行了。
即便林正风不是真的关心自己,但是从语句和邮件数量上看,曹炜也不得不动容。
“林诗雨的事你放心,已经解决了,估计到半夜会醒过来,剩下的就是营养摄取的问题了。”
“真的?太好了,谢谢你前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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