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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买衣服的时候,林诗雨就很好奇,作为老城区里的贫困户,不应该一下能拿得出这么多钱的。
“莫非,他搬来这里是另有目的的?”
不得不说,林诗雨是非常聪慧的,仅仅依靠几次见面,就猜出了最重要的一点。
但是这种想法很快就被她给抛之脑后了,别人想做什么和她自己没有一点关系,她与曹炜只是同学关系和邻居关系而已。
“你在做什么呢?”
正在摇头晃脑的林诗雨被从厕所回来的曹炜吓了一跳,连忙假装若无其事的样子笑了起来。
“休息了大半天,你起色也好很多了。”
“嗯,还是多亏你的帮忙。”
林诗雨顶着有些红晕的脸颊笑着说道。
“那龙飞很喜欢你?”
曹炜以往都是生活在南方,在他那个城市有一个特殊的习惯,就是吃饭的时候,都会有刚烧开的热水清洗碗筷。
所以曹炜在说话的时候,也是在不知不觉中开始了这种行为。
谈到龙飞,林诗雨脸上立马呈现出了厌恶的样子,就好像走到了一个恶臭的地方,吸入半点气味都能窒息的样子。
“以前他追我的时候,还算是比较绅士的,我开始还以为这是他作为有钱人的基本礼貌,没想到今天居然发生这种情况。”
林诗雨渐渐低下头看着自己的裤子方向,至今她还在后怕。
好像冥冥之中天意就已经决定了一样,昨晚曹炜刚刚搬到这里,今天才有幸成为同学,结果就遇到了这种天憎人厌的事情。
又那么碰巧被经过的曹炜发现,然后救了下来。
“以后你要更小心了,他们那种人,睚眦必报,日子怕是会不得安宁。”
“啊?那,那你怎么办?”
林诗雨担心的样子落在曹炜的脸上,顿时令得他有些不太习惯。
从小就没有被真正关心过的曹炜,根本不懂什么叫友情与关爱,虽然在电视上能够看到,但是他一直以来都未曾感受过。
“你怎么不担心自己?你可是当事人。”
曹炜问道。
“我当然担心自己了,只是我不想你因为救了我,就要顶着危险。”
林诗雨努起嘴巴,委屈尽显无疑。
曹炜本来还想说什么,但由于一次性点齐所有的菜品,被店长自动识别成高级VIP,以至于上菜时间是有史以来最快的一次。
要是被其他事物打断,曹炜或许还会有些生气,但食物可是曹炜的最爱。
他立马将所有事情甩地一干二净,拿起碗筷,张开血盆大口吃了起来。
“别想那么多,毕竟在上流圈子里有着自成规则,我救了你,就等于是替你出面,所有的矛头会先指向我。
刚刚你也看到了,我学过功夫的,打上五六个还是没什么问题的。”
林诗雨听着曹炜说的话,见他完全是没心没肺地吃东西,也就慢慢将心放了下来,只是默默地做了个决定。
两大桌的菜不到半小时就被横扫一空,在众目睽睽之下,曹炜幸福地剃起了牙。
此时此刻,如果是以前曹炜的敌人,看到曹炜这副模样,估计能直接从地狱里爬出来,说句早知如此何必当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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