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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前下的雨,地面还湿漉漉的,假山上反着光,颤颤巍巍,将熄而未熄的模样。
庄梦蝶看着那微光,眯了眯眼,轻声说道,“我去过那处悬崖,很高、很陡,风吹在脸上都生疼……那时候我就想着,你摔下去定是很疼的,也幸好,你死了,便什么都结束了。”
可她还活着,所以那些常人无法想象的痛苦,她都记得。
庄梦蝶不知道那到底是一种什么程度的痛,可她一想到这一点,便觉得此刻坐在边上还能这般满不在乎地笑着的元戈……看起来像是快要哭了。
这张脸明明是笑着的,性子亦是和以前一般无二的欠揍模样,只那些情绪就像是只停留在皮层之上,墨色眼底像是浩瀚无垠的黑色海域,幽邃地什么都看不见,分不清悲喜、看不到过往,她像是出自名家之手的瓷器娃娃,漂亮精致,却又易碎。
庄梦蝶突然觉得,看着眼前的元戈,莫名让她想起这些年一个个形单影只的深夜,她到过烟雨江南听过吴侬软语,她到过苍茫大漠听过驼铃声声,她见过郎才女貌劳燕分飞,却也见过贫困夫妻互相扶持,她见过人性的洼地,也见过道德的至高点,她以为自己这一路走来早已今非昔比……
她踌躇满志衣锦还乡,却在回程途中收到元戈噩耗,那是一个深秋的夜晚,她坐在客栈里落了一整层银杏叶的院子里,一个人点了两壶酒,喝了一整夜,那晚的月亮很亮,在她身前拉出长长的影子,她端着酒杯,对影成双。
翌日一早,她离开了客栈,拐道去了别处,只觉得这人都没了,衣锦还乡的……还给谁看啊?元戈于她,是对手、是宿敌、是谁也不服谁、是王不见王,彼时的庄梦蝶便以为,这辈子再不会有这样的夜晚了,像是用刀硬生生地在心口剜走了一块肉。
那么疼、那么疼……历久弥新。
直至今晚,她才恍然发觉,最疼的不是用刀在心口上剜肉,最疼的是在数月之后,用同样一把刀,切开那道从未愈合的伤口,剜走其上早已溃烂的腐肉。
原来死而复生,并非上苍眷顾。
她目色悲戚地看着元戈,倒是把元戈看得很不习惯,缩了缩脖子,一巴掌推开她的脑袋,轻嗤道,“你那是什么表情?本小姐没死,难道不是应该值得庆祝的事情吗,你这如丧考妣的,是怎么回事?小心眼到这个程度呢?”
元大小姐永远有一开口就将好好的气氛彻底打破的本事。
这一张嘴便是她最好的证明,谁也模仿不来,就连什么都要同她一较高下的庄梦蝶在这一方面都委实自愧不如。
此时月色正好,遥远又朦胧,烛火昏黯,就连空气里微潮清凉的气息都是恰到好处,本就神经大条的庄梦蝶好不容易因着这样的气氛衍生出的那么点悲情伤怀的心情就在触及到对方恨不得从头到脚写着“得意”
二字的欠揍表情的一瞬间,烟消云散。
庄梦蝶只觉得方才那满腹神伤终究是错付了。
紧了紧后牙槽,可口舌之利终究不及对方,又因着心底那份不忍,最后憋了半晌,也只是憋出一句,“你才小心眼!
你才如丧考妣!
不说话没人把你当哑巴!”
死丫头,死过一次的人,还老不正经地把死啊活啊地挂在嘴上!
有些老人家说过,将死之人的魂魄大多不稳是说不得这些的,那死过的人岂不是更说不得?
偏生对方半点不在乎似的,抱着那只炒虾仁吃得欢,她吃得快,却也斯文,笑着的样子更是有种风光霁月的模样。
真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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