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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字缓缓说道,“我拥有着路乐乐,我的妻。”
那一声‘我的妻’没有任何的矫情,淡淡的,然而却狠狠的撞击了她的心门,那一刻,她忍不住低头,任泪水滚落。
“我的妻。”
他抽出一只手,从怀里掏出一支西番莲发簪,然后用手指挽起了她全部的头发,再将发簪插进去,将头发固定住,“当日我一时冲动,毁了定情的相思红豆,而今悔不当初。
请您,原谅我,接受这只发簪。
也请您,嫁于姬魅夜为妻。”
原来在脑中想好的甜言蜜语,然而此时,却是一个字都说不出口,甚至,他自己都知道,自己依然梗咽的无法再说下去。
上天待他如此之好,他姬魅夜,今生已别无所求。
不管多久,路乐乐永远都记得这个求婚的场面。
没有少女懵懂时候期盼的鲜花玫瑰,没有翩翩潇洒的白马王子,没有绚烂而开的烟花,也没有了新郎别出心裁的求婚仪式,也没有漂亮大钻戒,也没有王子迎接公主的水晶马车,甚至,没有一声我爱你似的甜言蜜语。
只有清晨第一缕的阳光,只有外面的皑皑白雪,只有伸手帮她绾青丝的男子。
而他,只有一张在眼光下苍白得透明的皮肤,只有一双干净真挚的眼眸,只有一声嫁我为妻,只有一枚看起来有些粗糙的西番莲发簪。
他们的见证人,则是肚子里属于他们爱情的结晶。
“也请您,嫁于姬魅夜为妻。”
这一句,如此的真挚而淳朴。
她是他的妻,他的妻。
她转过身,屈膝跪坐在他身前,将双手叠在膝盖上,含着泪,认真的说道,“我路乐乐,愿意嫁给姬魅夜为妻。”
他亦端正的跪在上面,双手握着她,“此时,没有高堂红烛,甚至聘礼证人,您愿意在此与我拜堂吗?”
“我愿意,因为我嫁的是姬魅夜,而不是一个婚礼的仪式。”
他将她抱起来,整理好她身上的衣衫,亦将自己穿戴干净,然后携手跪在地上,面朝着东边的日出,虔诚的磕头,“我姬魅夜,愿弃永生,弃富贵,只与路乐乐结为夫妻。
从今以后,相携到来,用不负卿。”
这是世界上最简单的婚礼,然而却是最幸福的婚礼。
她历经两世,终于以这样的方式嫁给了他,不求富贵,不求荣华,不起永生,只求相知相爱,相伴到老。
夫妻双双对拜,她持着剪刀将他一缕银丝剪下来,然后与自己剪下的头发缠绕在一起,在丢入火盆中——这叫做结发。
然后将他身上的袍子,剪下两条丝带。
他乖乖的低下头,银色的头发被她捧起,然后丝带一绕,束缚住了尾部,而同样的,她发簪出也多了一条这样的丝带。
在南疆,这叫做束发,意指男已娶,女已嫁。
一生一世一双人。
他将她扶起来,坐在小榻之上,自己则跪在她身前,将她的脚放在自己的膝盖上,双手轻轻的为她按摩揉捏。
终于明白她脚为何有些肿了,原来怀孕的女子如果血液不循环,容易浮肿。
“我的妻,委屈你了。”
看着他低头认真的模样,那被挽起的头发几缕银丝不羁的飘在脸颊,她泪眼含笑,“能嫁给姬魅夜是我的荣希,怎能委屈。”
“我也感谢上天,让我跨越千年之后,再度遇到了你。”
“今日,我便是有妻有子的人了,以后再也不会像以前那样冲动和任性,谢谢您过去的对我的包容。
今日之后,我会学着做一个好好的丈夫。”
手放在她小腹上,他眉眼笑开,“我也会学着如何做一个好的父亲。”
(六十二)放千世流离
都说一个男人真正长大的时候,是他成了父亲的时候。
天气微微发亮,她已经疲倦的不行,靠在他怀中睡了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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