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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年初一,咸阳城沉浸在一片浓烈的新春氛围中。
街头巷尾,爆竹碎屑恰似红雪纷纷扬扬,厚厚地铺洒在蜿蜒的青石板路上。
街边店铺张灯结彩,大红灯笼高悬,随风摇曳,晕出一片暖红的光晕。
空气中弥漫着烟火的气息,混合着各家食肆飘来的诱人香味。
李二虎,这位从漠北归来的铁血汉子,身着一件洗得发白却整洁的羊皮袄,袄上绒毛在寒风中轻轻颤抖,仿佛在诉说着它历经的无数风霜。
腰间,一把锈迹斑斑的雁翎刀随着他沉稳的步伐微微晃动,刀刃上暗红的痕迹,是多年征战留下的岁月印记,每一道都似在讲述一场惊心动魄的厮杀。
此刻,他如山般笔挺地伫立在项庄府邸朱漆大门前。
脸上那道长长的刀疤,在初升朝阳的映照下,泛着冷硬而沧桑的光泽,更衬得他眼神坚毅如铁。
他周身散发着一股久经沙场的肃杀之气,宛如一头蛰伏的猛兽,引得过往行人纷纷侧目,下意识地加快脚步,不敢与之对视。
“劳烦通禀项将军,故人自漠北归来。”
李二虎声音低沉浑厚,仿佛从幽深山谷底部传来,带着一种不容置疑的力量。
守门侍卫抬眼望去,只见眼前这人身材魁梧,腰间长刀散发着隐隐寒光,袖口处旧伤疤若隐若现,那是战场上生死较量的见证。
侍卫不禁心中一凛,立刻挺直腰板,神色恭敬,语气中带着几分敬意说道:“请稍候!”
说罢,转身迈着急促的步伐,迅速穿过庭院,向内院奔去通报。
不多时,项庄那爽朗且极具辨识度的大笑声,穿透重重院门,远远传来:“二虎哥!”
话音刚落,便见他敞着华丽的锦袍,衣襟随意敞开,露出里面绣着精美图案的中衣,发髻有些松散,几缕发丝垂落在脸颊旁,腰间的玉佩随着他急切的动作晃得叮当响。
他三步并作两步,如同一阵风般冲了出来,冲到李二虎面前,张开双臂,一把将李二虎紧紧抱住,那股热情劲儿仿佛要将对方融入自己身体里,口中还大声嚷嚷着:“你这小子,再不来,我都要以为你被匈奴人做成烤全羊了!”
李二虎被这突如其来的拥抱勒得闷哼一声,粗糙如树皮般的手掌轻轻拍了拍项庄后背,佯装嗔怒地说道:“少来!
老子在漠北杀得匈奴人闻风丧胆,倒是你,听说在咸阳当大将军,这日子过得滋润,都养得白白胖胖了。”
嘴上虽是这般调侃,可他那深邃的眼眸中,却满是重逢的欣喜,犹如一汪深邃的湖水,此刻被投入一颗石子,泛起层层温暖的涟漪。
“走走走!”
项庄一把勾住李二虎宽厚的肩膀,脸上洋溢着灿烂的笑容,眼神中满是兴奋,“今日兄弟我带你逛遍咸阳!
先去吃‘醉仙楼’的霸王肘子,那皮烤得外焦里嫩,一口咬下去——”
说到这儿,他故意夸张地咂咂嘴,脸上露出陶醉的表情,仿佛已经品尝到了那美味,接着拉着李二虎就朝着朱雀大街大步走去。
两人并肩走在热闹非凡的朱雀大街上,街道上车水马龙,人来人往,叫卖声、谈笑声交织在一起,奏响一曲热闹的市井乐章。
项庄像一只欢快的喜鹊,一路上说个不停,眼神中闪烁着光芒:“瞧见那茶楼没?听说里面的说书先生讲《霸王传》一绝,绘声绘色,能把人听得如痴如醉。
还有那天香楼的歌舞,舞姬们的水袖甩起来,轻盈飘逸,比漠北的雪花还好看,那舞姿,啧啧啧……”
李二虎静静地听着,时不时被项庄绘声绘色的描述逗得露出笑容,眼角的皱纹也随之舒展开来,仿佛那些皱纹也在为这重逢的喜悦而欢呼。
不多时,两人来到了醉仙楼。
醉仙楼内,宽敞明亮,檀木桌椅擦拭得一尘不染,在阳光的照耀下泛着温润的光泽。
空气中弥漫着浓郁的肉香与醇厚的酒香,令人闻之欲醉。
项庄一踏入酒楼,便豪气地一拍桌子,大声喊道:“小二!
来两个霸王肘子,十斤女儿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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