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不过那名丰满的老板娘的态度还算比较和蔼。
“打扫干净。”
“洗快一点”
通俗一点说,罗丹就是一名杂役,负责酒馆的卫生和厨房打下手工作。
待了两天,也就弄明白了这几句话。
酒馆不大,约莫有一百来个平方,客人却不少,且粗鲁,酒水、食物,经常弄到满桌满地,不到半天就要清理一回,餐具的回收清洗也归他负责。
罗丹从没操持过这等营生,被老板娘和客人整日呼来喝去,心头憋屈不已。
关键是累,把人往死里压榨,强度远前世的服务员,并且没有提过他的工资,语言不通,他也问不明白,然而从其他侍者不时的抱怨神态中能确定少的令人指。
不过酒馆提供他吃住。
食物单一,基本上每顿都是一种类似于土豆牛肉汤的食物,卖相不佳,管饱。
当然这只是对杂役而言,酒馆中菜色倒是不少。
床位在杂物室,打地铺,盖着粗糙无比的麻被,每日被嗝的慌。
这样一份工作却由不得他抱怨。
他到是有些羡慕客人们口中刀头舔血的冒险者、佣兵,猎人,但是一则自身可谓手无缚鸡之力,二则初来乍到、言语不通,还是决定先干好酒馆的工作适应一段时间。
“耐心点,罗丹,面包有了,步步为营,徐徐图之。”
每天工作到深夜,浑身酸痛得快要散架。
静静躺在冰冷生硬的麻被上,脑海偶尔闪过穿越前平平淡淡的生活,每日从厨房收集一些碳灰,借着窗外射入的一轮朗月滴滴点点的光芒,抓住空隙就在杂务间内凹凸不平的地板上写写画画。
土著语的读音,代表的意思,酒馆内见到的风土人情。
一边打工,一边学习,整整两个月没有踏出酒馆半径百米,比高三那一年还要漫长和疲劳。
好处是罗丹大概弄懂了酒馆中的日常对话。
穿越后的第一站,叫做隐逸镇,位于帝国交界一个蚂蚁大小的三不管地带,帝国为西斯帝国,位于中央大6东南方。
现在的安身之所则是梅丽莎酒馆,一个集妓院、酒楼、旅社三位一体的地方。
老板娘是一名年轻的寡妇,美貌传遍了小镇,脾气还算温和。
另一件值得庆幸的事,他现自己是有工钱的,酒馆除了提供吃住,每天要算给他2个马瑞利。
这个世界,马瑞利是最低层次的货币,大概能购买两个黑面包,并不是中世纪欧洲传说中硬的可以做杀人凶器的东西,口感有些淡淡的香味,泡在温热的土豆汤中软硬适中,一个成年人一天的食量也就在两个黑面包左右。
工钱虽低,却给了罗丹一丝盼头,一份念想,他心头未尝没有一个在异界出人头地,风生水起的梦想。
另一件让罗丹颇为纠结的是酒馆里外随处可见的姑娘们。
她们穿着五花八门,连衣裙,短裤,皮衣,长筒鞋,颜色或鲜艳、淡雅,显得比平民们稍微高级一点,她们都有一个共同点—暴露。
她们站在酒馆里各个角落,防不胜防,在一群精力过剩的男性面前搔弄姿。
可想而知,对于罗丹这个**丝一辈子的男人诱惑有多大,在最开始那几天闭上眼睛就是臀波乳浪,无法入睡。
“十个马瑞利,五天工钱,就可以**一次。”
酒馆里姑娘都是西方类型的妹子,身材普遍丰满,********的也有不少,就是皮肤比东方略显粗糙。
怀着心底莫名的坚持,罗丹熬了两个月,终于做到心平气和看花姑娘。
穿越大唐,吃穿不愁,日子过得无比滋润。可自打娶了如花似玉的媳妇之后,一切都变了。皇帝让他官居一品,宰相千金非他不嫁。吐蕃要他的项上人头,高句丽要他死无全尸。可秦长青,只是想安安静静的做一个大唐美男子。...
她,将军府不受宠三小姐,被迫嫁给了二皇子。新婚之夜直接被送入洞房,连新郎的面都没有见到,府中怪事重重,下人竟是纸人所变。就连死去的二皇子也出现在她的面前,不仅调戏她,还说要给她生猴子。各种怪异的事情链接发生,所有人都想至她于死地,幸得二皇子独宠她,二皇子为她痴,为她狂,为她哐哐虐渣渣,像是开挂版宠她上天入地。他是体...
关离为了让父母家人活下去,心甘情愿被卖到大户人家当婢女。可上了船才知道,人贩子打算将她们卖到南洋去当猪仔。正想着怎么逃跑,却遭遇海盗劫船。于是她就这么被抓到海盗窝里。关离明白,一个孤女,要想在这混乱的地方活下去,就要自己淌出一条血路来。梁融背着意图染指皇帝妃子的罪名,被发配到南海平息盗匪之乱。他知道,这一去,必是九死一生。可他没有选择,如果他不顶罪,死的人更多。离开王都的时候,他发誓,当他再次回到王都的时候,害他的人,都将付出代价。...
一个导演专业刚毕业的学生,签约到一家大型娱乐公司干着扫地买盒饭的工作。但一次意外后,却穿越到了一个和地球差不多的位面,而且回到了高三那年。想从网络上更加深入地了解这个熟悉又陌生的世界,却发现华语歌手排行榜上没有周董没有医生,甚至连内地三巨头也不见了,只有许多听也没听过的歌手。再看欧美,没有迈克尔没有贾斯汀没有艾薇儿携带着地球无数经典的陆离,开始了自己在这个世界的彪悍人生。各位书友要是觉得重生之文娱全才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简介恋爱日常文,偏故事剧情老作者开新...
末世丧尸λ-driver兑换系统觉醒者源能力外星物种高科技武器,这些差不多是本书的全部了,如果再加上几只有爱的御姐和萝莉的话。杜飞在末世挣扎了九年,三年是活着的,后面六年却是死了。死后成了天神道,一挥手就能毁灭一座城市,却是身不由己,受人控制。当轮回天生之术的光芒洒落在他身上的时候,他重生了,回到了末世降临的那天金手指砸到了龙套的头上?那就去抢回来,杜飞就是这么干的。他有一个凶名,叫做一贱南来,天外飞尸。他有一只写轮眼,还拿着一把风剑,有个绰号叫做万磁王。他的损友说你偶尔不那么牛B会死啊?给咱光棍留条活路吧!他的敌人说他比传说中更强,不管你信不信,反正我没信,结果你看到了。剩下的后宫趣事属于限制级内容,请自行脑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