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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云是色鬼投胎吗?怎么在这种时刻竟然还有心思干这种龌龊事?
其实不是。
沈云这么做是因为他始终深记着一个起点大神说的话:“不论是什么时代、什么年纪的女人,当她裤裆里伸进一只陌生的手时,第一反应一定是尖叫!”
这里已经离帝大广场不远了,他都能隐约看见有人影在走动,只要能让这女子尖叫出声,一定能够引起人的注意。
帝大学子不敢说个个文武双修,但贵在都练过剑术,有点武术底子。
更何况在这个允许“比武”
的时代,校风颇恶也是正常的。
只要他们能够发现并且围过来,这些见不得人的刺客必定会落荒而逃,那他的小命以及公甫效的命不就保住了吗?
正是本着这个朴素的辩证法观点,沈云就伸出了那只禄山之爪,触手滑腻……啧啧,不能往下说了。
事实上接下来也没有了,那女刺客遭此“突袭”
整个人如见了饿狼的小白兔一样弹跳开,顺便一脚踹在沈云胸口,然后拔腿就跑。
嘿嘿,不知道她是个女人还罢,知道了还对付不了她,那我不是白穿越了吗?只是,乖乖咙嘀咚,这脚踹的真他妈疼啊!
沈云今天真是犯太岁,上午刚刚挨了一顿揍,晚上又跟人玩命,背上的鞭伤还没好呢,小腿又中了一箭,真真是倒霉到极点。
从广场上率先冲过来的是两个男生,他们一看倒地的沈云和公甫效同时一惊,然后其中一个就扯开了嗓子大喊:“快来人呐,渤海侯世子受伤啦!”
虽然是字正腔圆的汉语,可是内里总有一些怪异的腔调在,还转的音律中似乎夹杂着西方人的韵味。
沈云翻转了一下身子,看见公甫效已经被人背起,也正扭着头看着他。
两人一对眼,皆是一笑。
那发喊之人上前就扶沈云,还是用那带着一丝古怪的腔调说:“渊让还能坚持吧?快,我带你去医官那儿!”
此刻沈云才仔细打量这人,身型极高,壮实,大概有一米九多,微卷的金发,五官轮廓极深,一看就是西方人相貌,若按照沈云前世的观点,他还有点像菲利普斯,帅气十足。
只是,他叫自己渊让?
那人见沈云直在打量他,露齿一笑,湛蓝色的眼睛里满是歉意:“我叫詹姆斯,上个月在鸿庆楼我们还打了一架,你忘了?”
说完也不等沈云说完,兀自一拍脑门讶然道:“哦,我忘了。
你摔伤了脑袋……先不说这些,来,我背你去医官那里!”
说着不由分说将沈云扛在背上,跟着前面一人的脚步匆匆前行。
广场上已经被惊动了,未名湖边燃火的马车也顿时成了焦点,整个帝大热闹起来。
有人高声呼喊着“救火”
,还有人大叫去找巡城司的,总之纷纷攘攘间很是热闹了一阵。
当然,这一切都不是沈云要关心的。
刚才还没什么感觉的小腿上,此刻却是钻心的疼。
这个詹姆斯虽然看着高大,但跑步速度却不敢恭维,加上人多,跑没几步就要停下来托一下沈云的身体,这让沈云简直像在刑具上受折磨一般。
帝国大学设有医学科,与现代一样,借着学校的名头开了家医院,即大汉帝国大学附属医院。
就在帝大南边临近大街的黄金地段。
这间医院自然也成了帝大学子们的校医处。
不过里面坐诊的可不叫医生,而要尊称医官!
因为这些人可都是有朝廷封号的人物。
在大汉,大学和医院都算是朝廷的产业,里面的人都是有国家编制的公务员。
帝大医院最高管理者是太医院的首席元老,称御医,接次而下是医师、医官、医生,最低等级的是医护,相当于现代医院里的护士。
而太医院是专门给皇室人员看病的所在,帝大医院却是对所有人开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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