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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清目秀少年虽然看起来也不是什么大户人家的子弟,但是胜在天生资质很好,白白嫩嫩、样貌清秀,很容易给人好感。
眉清目秀少年名叫陈行雨,是少年的邻居,两人从小一起长大,但是相比起来,陈行雨的命要好太多,虽说家境不算优越,但也是一般的殷实家庭,父母双亲俱在,而且还有一帮亲族,生活过得有滋有味。
而少年则惨了很多,近六岁那年父母双亡,流落了半年左右,吃了百家饭才被林婶收养,除了林婶,小镇上举目无亲。
但这并不影响作为的邻居的两个少年结交并成为要好的朋友。
不过,最初的时候,少年是没有朋友的,邻居也只是邻居,但有一次,少年下河摸鱼抓虾、上树捕鸟摘果的“盛景”
落在了不到四岁的邻居孩子的眼中,从此就被惊为天人。
由此,少年身后就跟了一个小屁虫,由于年纪相差不大,自然而然成了要好的朋友。
“行雨?”
少年昂着头,一脸笑意的看着楼上的少年,正好阳光照射下来,格外的美好。
楼上的少年露出来的头刷的缩进去,然后一阵咚咚咚的声音从建筑物里面传出来。
没一会儿,一个比外面少年略微矮半个头的清秀少年出现在门口。
“长卿,你今天这么快就送完信了?”
陈行雨一脸惊奇的看着少年,有些不敢相信的道。
少年开心的点点头,道:“是啊,今天运气好,周管事起来得早,所以就提前拿到信了。”
陈行雨也很高兴,道:“那还真是运气好。”
“行雨,你有什么事吗?”
少年笑问道。
陈行雨摇摇头,道:“还能有什么事,去学堂呗。
不过离上课还有半刻钟,长卿,咱们出去玩一会儿吧。”
“啊?”
少年有些为难,道:“不行哦,我要回客栈帮忙呢,你是不知道这段时间店里有多忙呢,要是以后每天周管事都能早点起来,我就有更多时间回去帮忙了。”
陈行雨一翻白眼,道:“长卿,你是脑子坏掉了哦,你能早点结束送信,就想着回去帮忙啊?我可是知道,你只需要在辰时尾回去就行了。”
少年不明所以,道:“不回去帮忙能干什么呢?林婶和陆平他们两个人肯定是忙不过来的。”
清秀少年更无语了,不想在这个话题上继续纠缠下去了,提出一个十分诱惑的建议,道:“那长卿你跟我去学堂,去听听夫子们讲学怎么样?”
果然是一个非常有诱惑的建议,少年大为意动,眼睛都有些闪光,但他还是有些犹豫不决,显然心中是在做着纠结。
清秀少年心中有些好笑,一拉少年道:“走吧,我先带你进去吃点东西,然后咱们一起去学堂,给你半个时辰,辰时中就让你回去好吧。”
这个折中的法子很有效,少年权衡了一下,想着既能到学堂听夫子讲会儿课,又能提前半个时辰回到客栈,可谓是两全其美了,于是欣然点头。
清秀少年开心的将少年带进这个有亭子的店铺,两人吃了两个肉包、各一碗粥、各一根油条,少年成长所需的食物能量尽皆入肚。
“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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