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恭喜守塔者,你的专属能力已生成!
请前往面板查看】
林杉:“哦,原来是职业跟能力生成了啊,嘿嘿,我承认刚才的话有点大声了啊,系统你应该不会有建议的吧?
嗯?不说话?那我就当你默认了啊?”
说完,林杉就兴奋的打开面板查看起来了。
职业跟能力都在人物属性面板那里查看。
因此,林杉直接点开自已的面板查看起来。
【名称:林杉】
【实力:超凡者】
【命途:魔法*女*】
【天赋:命运的赠礼】
【能力:冰晶射击,水下呼吸,鉴定术,枪破***】
【超凡属性:水系+14,火系+3,木系+2,神秘+5,体质+1,精神+4】
【评价:一个萌新超凡者,某项超凡属性刚超过10点】
......
“咦?不是,为啥都是灰色的啊?还有隐藏起来的*号又是啥鬼啊?”
林杉一脸的懵逼看着自已的面板。
而就在林杉懵逼的时候,天赋的命运的赠礼跟命运之钥突然齐齐散发着光芒。
然后,林杉看到自已的途径跟那个新的能力逐渐变成乱码了。
“啊咧?啥鬼?出错了吗?还是系统中病毒了啊?”
林杉这下更加的懵逼了。
在命运的赠礼跟命运之钥的干扰之下,林杉本来的命途跟能力直接开始重置,而且这种重置还是绕过系统的。
看着一直都是乱码的命途跟能力,林杉整个人都麻了,然后吐槽道:“不会给我搞没了吧?应该不会吧?”
盯了几分钟都没有好之后,林杉无奈的关掉个人面板,然后把目光看向宝箱上。
然后开始打开木质宝箱。
就是整个人看起来,有些不在状态,很显然,心思还在职业跟能力上。
开玩笑,那可是职业啊,是这几个破宝箱能比的嘛?
新书一品天下已上架,坑品保证,请多多支持!下面第一个直通车处有链接。O∩∩O 穿越为大家闺秀,原以为要好好宅斗,结果一不小心重生了。 重生回八岁,很好。可是为啥穿回的不是自己,而是那个很纯很天真的伴读堂妹农家小姑娘钱灵犀? 算了,既来之,则安之。反正过不了几个月,她就会被接走过好日子了。 可是为什么该来的不来,不该来的一个一个往外冒? 嘤嘤,现在是富贵无望,霉爹怂娘,种田太累,无肉下炊。 小石头呀小石头,你好歹也跟了我三世,能不能给我变块红烧肉?最起码,你也要让我嫁个好人家,对不对?...
前世,她是香药世家传人,却体孱身弱,死于病魔之下。今生,她却穿越到一个不受宠的小庶女身上,得以续命,她珍惜得来不易的生命,一心只想安安稳稳的过自己的小日子,凭着香药挣点小银子,不愁吃喝,护好亲娘,再找个靠山,抱紧。奈何这么点小心愿都没法实现,家族庞大,各种阴谋横行。嫡姐骄纵,嫡妹蛮横,庶姐阴险,一个比一个难缠,她不招谁惹谁,怎么一个个的都瞧她不顺眼,时不时的就来踩她一脚?没人告诉你们,她外表温顺如猫,实则是一只掩藏了利爪的狐狸?!嫡母害她性命,她回击回去,让你卧榻难眠,寝食难安。害她不算,连她亲娘和未出世的孩子也一起害,丫丫的,你们哪凉快给我哪呆着去。 难得出一回门,却因为温顺就被人相去做媳妇,她不知道是该哭还是该笑。什么?相公断腿?!性格古怪?!嫁不嫁呢,这个她做不了主。既然逃脱不掉,那就嫁吧。嫁进王府里,她只想守着相公,挣点小银子,安稳过一生,结果各种算计阴谋围绕,还要她亲手打断相公的一条腿。她怒了,她也是有底线的,人不犯我,我不犯人,他人若犯我,能忍三分便忍三分,倘若再三欺犯,不好意思,容忍够了,那是你找死,你爱站在悬崖边溜达,她不意踹你一脚送你下去。结果,某人凑上来道踹人脚疼,娘子你让开,我来。**** ****穷则独善其身,达则兼济天下,相公,咱们是穷还是达?她含笑而问。穷,穷的只剩下银子了,他敛眉而答。...
那天,全都在国外劳务的父母姐姐突然告诉自己,你是一个富二代,拥有万亿家产!陈歌我居然是富二代?...
她是被家族抛弃的冷宫太子妃,他是高高在上不可一世的太子爷。一场政治联姻,互相争斗,却未曾想某天。他说洛倾,我以这天下为聘,许你十里红妆。她说殿下,我要的,从来只有你的人而已。...
我大概盲了大半辈子,在我的前半生我总是一个人摸索着在漆黑的夜里独行,那会儿我幻想着要一双眼睛可在这后半世我只想要拥有你,可这终也只是幻想。还记得那日在营帐内问为什么不爱,我没有流泪也流不了泪,我淡淡地回答眼睛连着心,既然看不见也终究是没办法爱上了...
慕语兮因一个钱包闯入厉南修的视线,从此掉入他的深渊,挣逃不开。你是这几年以来,我见过最大胆的女人。还从来没有人敢偷我的东西。你偷东西的技术很好,不知道其他方面怎么样。厉南修冷笑一声,抽出皮带。现在,我给你最后一次机会。你想不起来,我可以帮你回忆一下。她反抗无果,终于在他身上吃足了苦头,服软认错。厉先生,我错了。偷了不该偷的人,是我错了。现在你已经惩罚过我,可以放我走了吗?她低眉顺目,却盘算着如何扭转局面,全然反杀。他却笑的玩味,断然拒绝。慕语兮,从现在开始,你是我的所有物。你的一切都会由我来支配。她以为,从此以后她都要跟他斗智斗勇,以至到逃脱那天。却在某天,措不及防和他绑在了一条船上。他揽着她的腰冷然宣布她是慕语兮,是我的未婚妻,跟在我身边,合情合理。谁有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