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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章】
读完信件的顾长卿笑着将信放到烛火上烧掉,妹妹的苦肉计果然有用。
这样的局面,不管是对南夏,还是对他妹妹,都有利的多。
而且妹妹现在肚子里还有了皇子。
第二日早朝结束之后,顾长卿就跟着南夏王来到了御用的书房里。
南夏王听了顾郡雯的近况后,深感欣慰。
这女儿是自己从小一直宠到大的,没想到南夏这一次的天灾,郡雯在知情后立刻站出来说要自己作为和亲对象,用自己来给南夏换五十年的和平和足够南夏百姓度过这次天灾的药材和粮食以及明年所需要的种子。
百里王朝所占的土地极其适合种小麦、玉米这一类的粗粮,这在南夏天灾之后,是最适合南夏百姓度过第一个冬天的粮食。
现在自己的女儿成为了百里王朝的皇后,还有了百里夜殇的子嗣,虽然不是百里夜殇第一个孩子,却也是他做到皇位之后的第一个孩子,而且能为了郡雯血洗了整个后宫,不管百里夜殇以后的后宫还会不会再添新人,至少自己女儿在百里王朝的皇族里的地位是肯定的了,就算有人再想向郡雯下手伤她性命,就要先掂量掂量这件事之后再决定了。
而且,百里王朝皇族里面以后都会有南夏血统的子嗣,虽说这个孩子按照百里王朝的祖制,是绝对不可能做到皇位上,可这些有着南夏血统的后代们,如以后百里王朝想要对南夏不利,他们都会起到一定的阻拦的作用。
而且女儿有了孩子,自己马上就要做外公了,怎会不是一件美事?南夏王觉得这个消息,是他南夏经历天灾之后听到的最让他身心愉悦的消息。
“郡雯的苦肉计做的很好,那个尾巴清理掉了没有?”
那个被买通的那个小太监是他儿子和女儿用他家人的性命逼迫他如此做的。
“回皇父的话,都清理了。
他的家人也都解决掉了。”
估计那小太监在死的时候,还在庆幸自己用一个人的性命换来了全家人的性命和家人的荣华富贵,愚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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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里夜锦在封后大典结束后,和百里夜凝打了个招呼就回了晋王府。
这晋王府他住了多年,他竟然想要感谢他晋王这个身份,若是没有这个身份,他恐怕没办法遇到苏雪。
回到王府后,百里夜锦稍作停留,就牵了一匹黑马飞奔出城。
假如他现在再不走的话,等百里夜殇反应过来,那他就又要被各种各样的“理由”
留在这皇城之中了。
百里夜锦出城之后,一路朝着临江城的方向奔去。
八月十三日,青衣楼。
洪四爷看着眼前风尘仆仆的百里夜锦,惊得他下巴都快要掉下来了,他何时见过现在这样的百里夜锦!
眼底虽然泛着青色,头发上占了不少的灰尘,嘴角都干裂了,下巴上是青色的胡渣……啧,他今日果然不枉来青衣楼一趟。
“洪叔,我有事要找你。”
百里夜锦跳下马来的第一句就是这个。
“你又要那个人的身份消息啊?洪爷我是不会给你的,青衣楼的规矩你又不是不知道,回吧回吧。”
洪爷就算再怎么被百里夜锦一遍又一遍的问,就是不说。
其实,青衣楼能够在三次的朝代更迭中一直保持这种繁荣的状态,很大一部分归结于他们都保密措施和诚信度。
洪四爷自然不会为了一个苏雪而坏了青衣楼这么多年的规矩,而且这个速写啊,不知道会不会成为百里夜锦的最终的那个人,而且数学到最后会不会同意和百里夜锦在一起还要两说。
百里夜锦注意到洪四爷决议公事公办的样子,摆出一副沮丧的样子,说道:“好吧,反正我今生认定他,非他不娶了,若他出了什么事,那我便一生去照顾他,若是他……”
后面的话,百里夜锦哽咽着没敢说出来,“那我就守他一辈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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