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行了行了,别唠叨了。
有什么计划,说来听听!”
理亏的旺财叉开话题,刚刚太激动了,忘了时间这个问题。
计划?秦汉认真的琢磨了一下,从基地出来的时候也是脑洞一开,想到抢银行这个主意,至于计划……,好像还真没有。
不过这难不倒一个末世来的杀手,保持着单手开车的姿势,秦汉说道:“走进去,抓住经理,打开金库,拿金子走人。”
简单粗暴而且直接,很符合秦汉的性子,旺财也很喜欢。
高端到几乎没有在中国战场上出现过的车子,一身笔挺的日军军服,一路上所有检查站秦汉没有得到任何留难,就连日军设置的检查站也是一句八嘎混了过去。
可无论如何,秦汉还是没敢把车子开进归绥城,虽然逗逼一样的旺财一直在鼓动他开车进城。
在离城大概10多里地的一处山坳中将车停了下来,用树枝伪装一下,换上一身从袁复礼那里偷来的衣服,装扮成教书先生的秦汉向远处的城市走去。
归绥城和上一次来的时候没有什么太大的变化,傲慢的鬼子宪兵、横行的日本浪人以及瑟缩的国人。
为了不影响抢银行的计划,秦汉放弃了搞死几个鬼子的念头,如那些瑟缩的国人一样,紧紧的靠着路边向火车站的方向慢慢走着,尽量不引起鬼子兵的注意。
路过银行门前的时候,秦汉没有停下脚步,直接走了过去。
虽然秦汉没有具体的计划,但行动之前准备好退路是一个杀手必须具备的素质。
仅仅半个小时之后,身穿铁路工人衣服的秦汉手里抓着信号旗对一辆渐行渐远的列车挥动着。
待车行远,秦汉慢慢将手里的旗子卷起来,准备离开的时候,经过他身边的两个鬼子兵向他投以疑惑的目光,似乎是觉得他面生的很,打算盘问几句。
杀还是不杀两个选择闪电般掠过秦汉的脑海,如果杀了的话只怕这一次抢银行的计划就得泡汤,而且还要面临鬼子重兵的围剿。
如果不杀,要怎么应对?鬼子话除了八嘎、咪西,其它的秦汉还真不会说。
得益于多年的杀手生涯的磨练,看着越来越近的鬼子,秦汉还能作到面不改色,只是心中一直闪过各种念头。
几乎是在转瞬之间,一首歌的名子闪过秦汉心头——东洋民歌北国之春。
让鬼子熟悉的口哨声响起,似乎勾起他们的思乡之情,秦汉和他们越走越近,错身而过的时候,还向两个鬼子兵微笑点头示意,然后吹着鬼子熟悉的调子,慢慢的离开。
“你运气真好。”
走出车站大门之后,旺财的声音在秦汉的口袋中响起。
“老子那不是运气,是智慧,懂么?智慧!”
“算了,没有意义,反正你混出来了。
怎么样,现在就行动么?”
旺财对于抢银行无比的热衷,跟着上一任主人的时候可没有这么剌激的事情,天天只是忙着给那个混蛋变花变草的哄妹子玩了。
还是跟着秦汉剌激,这短短几个月的时间,杀人放火、打家劫舍,所有违法乱纪的事儿都干了一遍。
因为一个手镯,秦飞从家族天才成为万人耻笑的废人。为守护心中那份责任,他战恶少,杀霸主,斗苍天太古凶兽九天神灵地狱幽魔洪荒百族,无尽世界,无尽宇宙,至尊降临各位书友要是觉得丹武至尊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
二十二世纪恐怖人物秦乱山,被判为死刑犯后强迫进行时空穿越。可是他却发现,第二纪元人类终将毁灭的悲剧。时空之不可逆转,在未来的世界中,他该如何拯救人类。空中城市,第三纪元的进化之地,他在这集装箱遍地的城市能否寻找到答案。没有老爷爷的帮助,没有高科技知识的显摆,神马古诗词人家根本不在乎,在这里他只比野兽高一等。未来的城市世界,第二纪元的人类成为低等动物,不想成为动物园的野兽,那么就要拿出实力来说服别人。在第三纪元的创世纪中是这么记载,我们的神明从蛋壳中出身,手持一柄开天巨斧不小心砸到了脚。他的第一句话是我草,这里是哪里?...
这个人开着一辆二手破夏利,租住着六百一个月的车库。他是所有女人的梦中情人。但是所有女人都知道,你永远都得不到这样一个出色的男人。他是所有男人心中的偶像,在所有领域都成为传奇般的存在。任务发布,六个月内成为国内一线影星,之后退役。任务发布,获得本届自由搏击冠军,之后退役。任务发布,两年内垄断世界手机市场,之后捐出所有股份和收入。天杀的系统,老子为什么要退役,为什么要捐献所有股份。请选择是否完成任务。狗日的系统。老子退役还不行。...
杨冕进入了一场残酷的排位游戏,所有资源全靠开宝箱,谁也不知道宝箱里是危机还是机遇,而杨冕发现自己能提前看透宝箱这个箱子里有两瓶纯净水这个箱子里空空如也这个箱子里有一把狙击弩这个箱子里有虚弱诅咒杨冕没有人,比我,更懂开箱!(已有万订精品武术直播间,质量保证,书荒的可以去看)...
(火爆新书,不一样的兵王故事)魔鬼兵王转业后本想回到家乡低调的生活下去。可是临行时首长命他回家乡贴身保护美女总裁,谁知他命犯桃花且看他如何玩转都市黑白两道,成就一番人生大赢家。美女,离我远点,哥可不是随便的人!王八蛋,可是你随便起来,八匹马都拉不住。嘿嘿低调,低调点。...
四十五岁之前,他只是一个早点摊小老板,身处中年危机的失败父亲。四十五岁,他获得得全国业余联赛最佳射手。四十六岁,他成为足协杯最佳射手。四十七岁,他获得华超联赛金靴。四十八岁,转会英乙球队,帮助球队夺得足总杯冠军。。。。。四十九岁成为曼联队的一员,当年夺得英超金靴,成为曼彻斯特的城市英雄。。。。。各大体育媒体惊呼,他是妖孽一般的存在。然而,他的征途不仅仅限于英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