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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时扬州芍药,未有此一品,今谓之“金缠腰”
者是也。
公异之,开一会,欲招四客以赏之,以应四花之瑞。
时王歧公为大理寺评事通判,王荆公为大理评事签判,皆召之,尚少一客,以判钤辖诸司使忘其名官最长,遂取以充数。
明日早衙,钤辖者申状暴泻不止,尚少一客,命取过客历,求一朝官足之。
过客中无朝官,唯有陈秀公时为大理寺丞,遂命同会。
至中筵,剪四花,四客各簪一枝,甚为盛集。
后三十年间,四人皆为宰相。
——此便是“四相簪花”
之佳话。
事实上,“四相簪花”
这样的“赏花会”
本身所呈现的正是其时上层社会社交方式的一个侧面,士大夫藉由类似定期或不定期的聚会联系彼此的情感,并且建立自己在上层社会中的声望,这种相当独特的文化风气,在当时是很流行的,朋友之间举行便宴时簪花已成为社会的一种习俗;并且这些场合也是他们取得各方面讯息的重要来源。
簪花赋诗,是为文人雅事也。
对面凉亭数位士子却非在赋诗,所论者恰是东坡居士与半山居士的江宁相会一事。
“正所谓是相逢一笑泯恩仇,苏、王二家早前结怨极深,时至今日却是尽释前嫌,当为文坛佳话。”
“正是,昔日苏老泉作《辩奸论》一文,以古论今,曰‘夫面垢不忘洗,衣垢不忘浣,此人之至情也。
今也不然衣臣虏之衣,食犬彘之食,囚首丧面,而谈诗书,此岂其情也哉?凡事之不近人情者,鲜不为大奸慝,竖刁、易牙、开方是也……’啧啧,用词遣字何其犀利。
全文未提及‘奸’者何人,却也是再明白不过的了。”
余者皆会心一笑,又有一人说道:“苏老泉与王半山素不相协,嘉佑年间苏老泉以文章名动京师,王半山却未有一言褒奖。
王半山母亲去世,朝中大臣纷纷前去吊唁,苏老泉独不前往。
此二人积怨深矣。”
另一人则说:“然东坡居士对其父写《辨奸论》是不以为然的,认为有些话说得太过分。
东坡对王相公的文才也非常赞赏,曾称道王相公所撰的《英宗实录》为本朝史书中写得最好的。
但东坡居士对王相好为大言诡论的行为非常不满,曾在祭刘敞的祭文中予以讥刺。
熙宁二年,东坡上疏论贡举之法不当轻改,官家非常重视,当天就予接见,然后又想让东坡修中书条例,王相阻拦并力荐吕惠卿。
同年,东坡为国子监举人考官,策题以历史上君主独断或兴或亡之事为问,王相大为不悦。
官家又想让东坡修起居注,王相却说东坡非‘可奖之人’。
官家说东坡文学出众,为人亦平静,司马君实、韩赣叟等都称道之。
王相回答说东坡是‘邪险之人’,还说昔日东坡遭父丧时,韩琦等赠送赙金不受,却利用运丧的官船贩卖苏木入蜀,还说此事是人所共知,所以东坡虽有才智和名望,但只能当个通判,不可大用。”
亭中数名士子侃侃而谈,丝毫不在意隔亭有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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