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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我们把他放回去?”
钟易看着王小明义正辞严的样子,觉得有点好笑。
“……总得让让他带路。”
王小明泄气了。
“这就是了。”
钟易说:“不是不处置他,而是现在他还有用。”
严格说起来,鬼市并不算什么秘密——但有些事情就讲究个地域性,在这种秘而不宣的事情上,本地人永远比外地人有优势。
鬼市虽然不是人人都去得,但广西这么大,知道的人也不少。
但就如同去旅游,想要找当地真正的美味小饭馆,最有用的办法还是找个识途老马带路。
不然想在有限的时间里从宛如蛛网般交错的城市街道中找到老饕馆,无异于大海捞针——你知道它在那里,但就是找不到。
在这种事情上,即使手里有功略,也不一定管用。
鬼市也是如此。
知道它的人不会少,但怎么找这些人都是个问题。
古必才这人的出现对刚来广西的他们来说,几乎就是想睡觉就有人递枕头,再巧不过了。
不过也有不好的地方。
之前虽然三人都没觉察,在某些人——或东西的眼里,王小明相当惹眼。
于是他不知不觉被当成了饵。
他们的运气还算不错,第一个被钓上门的古必才并不算难缠,他手里的猫妖法力也不在鼎盛时期,没折损什么就解决了,王小明还意外召将成功,从此也算半个专业人士,不再是哑炮了。
只是召将目前对王小明来说负担还是有些大,这一次又是睡了大半天,连看守古必才的任务都是白大人执行完成的。
虽然都是猫,但白大人显然对古必才一点好感都没有,只要古必才一动就阴森森地亮爪子。
钟易觉得让王小明一直“肉香”
下去也不是办法,于是就花了一天时间,带着陆小鲁到菜市场和五金店转悠,回来就开始捣鼓,到晚上给他发了一顶小绿帽。
“这什么?”
王小明把那顶劣质帽子翻来覆去地看。
“隐形斗篷。”
钟易一本正经地说。
“骗我不识字啊!”
王小明挥舞那顶帽子:“哪国的隐形斗篷上面会赢恭喜发财’?”
“菜市场买的。”
陆小鲁告诉他:“这种还算素的,字样还算喜庆,摊子上还有一种,粉红豹纹的……”
“你的帽子里有符咒,戴上应该有用。”
钟易说:“不然再来几只猫妖就麻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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