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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李来福,就那个经常给人白事上面打杂的那个来福。
哎,对了,我记得你以前还跟我打听过他的嘛。”
“这不可能!
他不可能杀人。”
我有点不敢相信,脱口而出。
“哎,这就叫人心隔肚皮,谁都没想到他这么老实会杀人。
可是听说从他家搜出来带血的衣服跟刀,那都是凶案现场的呀,而且还有他的指纹。”
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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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无力反驳,低头思索着,虽然老爸说的证据确凿,但是我凭我对来福的认知,我感觉还是有点不可能。
话说我为什么能认识来福呢?其实很简单,因为我那些涂在眼睛上就能让人看到鬼的尸泥,就是让他帮忙给我找来的。
来福年纪大约五十多岁,脑袋不像普通人那么灵光。
大字不识一个,连个位数的相加,我估计他都算不出来。
一辈子也没成家,就住在村里一处破院里。
按理说这种人活着都成问题,不过胜在他很能吃苦耐劳,什么活都能干,什么都没有忌讳。
所以村里有人去世,要办白事,都会把他给找过去,不管是挖坟还是迁坟,他都能干,只要给他吃顿饭,扔给他两盒烟,或许有好心的再给二十块钱,就打发了。
有的人欺负他,叫过去累死累活的干一天,就管他两顿饭,他也没啥脾气。
因为他经常给人迁坟,所以我就找上他了,让他顺便帮我带些埋过尸体的土,每次我都会给他带些好吃的,或者带瓶酒与他交换。
其实说起来,我最开始跟他的接触还不止是长大之后,我估计他早都不记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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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记得小时候,我大概是十岁的样子,那时候好多农村家里还烧火做饭,我有时间经常去外面捡柴,有一次在外面捡了不少木柴,然后绑在自行车上往家里慢慢推着走。
路过村中心的时候,一不小心就倒了。
上面木柴绑的又多,很重。
我怎么都扶不起来,周围坐着一群村里的人,只是站在边上指指点点的看着,但却没有一个人过来帮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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挣扎了半天,最后,只有来福过来帮我扶了起来,还帮我紧了紧绳子,拍了拍,示意这下应该没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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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能我是个比较单纯的人吧,我很喜欢跟他打交道,我不在乎他智商是否跟正常人一样,也不管别人每次看我跟他在一起时奇怪的眼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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