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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中湿冷,你若冻死了我还得为你收尸。”
季渊冷着脸把树枝扔到篝火旁边,掏出火石打了几下,又将篝火燃了起来。
深山野外,生存才是第一位的,若是因为男女大防而不肯穿他的衣服,那简直是愚不可及。
不过,愚不可及也比因为嫌弃他而不肯穿他的衣服好吧?真不知道她扔掉他的袍子究竟是因为什么。
难怪孔圣人说,唯女子与小人难养也。
女人家果真是一种麻烦的动物。
季渊闷闷的想。
听到季渊的话,陈宜宁眉头一皱。
收尸?这个男人果然言辞歹毒,粗野无礼,毫无教养!
不渊草有季。
季渊把树枝堆成一个中空的小垛,让火苗更充分的燃烧。
见他动作甚是熟练,似乎做惯了这等事,陈宜宁心中不由暗暗好奇。
季渊是神武将军季廉的长子,季廉当年跟太上皇一起并肩打天下,深得太上皇重用,差点被封为并肩王。
季氏一门都深得圣宠,季渊尚未举行冠礼,便被授为虎贲将军。
在大齐朝,这是从未有过的事。
出身如此显赫,竟然也能放下身段引火烧柴,吃那粗陋的野兔。
陈宜宁发现,她上辈子虽然跟季渊夫妻五载,却根本不了解他。
她对他的了解,只限于他的霸道,冷酷,残忍无情。
燃起了篝火,季渊从树枝里掏出一团用树叶包好的东西,打开树叶,一股浓烈的血腥气扑鼻而来。
里面竟然是一只黑乎乎的大鸟。
那鸟儿鹰隼般的爪子,鸟头上一个小洞,血迹斑斑,看上去十分可怖。
季渊拿了鸟走到溪边,几下就把毛拔得干干净净,又用剑开膛破肚,在水里清洗干净。
陈宜宁伏在木板上,闻着阵阵血腥气,只觉得恶心欲呕,张开嘴,却只吐了一点胆汁出来。
季渊听到声音回过头来,动作停顿了一下,似乎是在犹豫。
陈宜宁拿帕子掩在嘴边,心中尴尬万分。
大家闺秀讲究的是妇容妇德妇功,妇容是排在第一位的。
她当着外男的面呕吐,已是十分不雅。
季渊把大鸟扔在溪边的草地上,走过来捡起篝火旁的野果子,拿到溪水里洗干净扔给陈宜宁:“吃!”
陈宜宁已经饿过了劲,根本没什么胃口。
低声道了谢,虽然接过果子,却没有马上去吃它。
季渊看陈宜宁不吃,心中有些烦躁。
他十三岁后就混在军中,跟一帮糙老爷们一起舞枪弄棒,屋里虽有几个通房,但都是为了解决生理需要的。
几乎没什么和女人打交道的经验。
见陈宜宁不吃果子,以为陈宜宁嫌弃野果粗陋,犯了大小姐毛病。
皱着眉毛,语气冷硬,充满嘲讽:“深山野岭不比家中,没那膏粱细点给你享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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