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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修也站起身来,拱手道:“正是在下陈修,邺城一战,侥幸得胜,实在不足挂齿。
今日能在此与诸位相遇,实乃缘分,陈修敬各位一杯!”
他说完,端起面前的酒碗,一饮而尽。
那马奶酒入口微酸,带着一股淡淡的奶香,回味甘甜,与邺城的酒水大不相同。
见陈修如此豪爽,众头领纷纷叫好,也端起酒碗,一饮而尽。
“果然是英雄出少年,不简单呐!”
头领满脸赞赏,来到陈修身边,拉着他的手,热情地说道,“来来来,陈千户,快请入座!
今日你我相遇,便是有缘,定要不醉不归!”
陈修也不推辞,便在头领身旁坐下。
席间,众人推杯换盏,气氛热烈。
头领们对陈修在邺城的事迹颇为好奇,纷纷询问细节。
陈修便挑些能说的,简单讲了讲,引得众人一阵惊叹。
正聊着呢,婚礼正式开始了。
这草原上的婚礼,果然与邺城大不相同。
没有繁琐的礼节,也没有催人泪下的煽情,有的只是无尽的欢乐与奔放。
新娘子没有像邺城女子那样戴着红盖头,而是大大方方地拉着新郎的手,围着篝火又唱又跳。
她穿了身火红的嫁衣,上面绣着草原上特有的花,腰上系着条银色的腰带。
这位新娘的身材与邺城女子大相径庭,她身材高挑,肌肉紧实,肤色是健康的小麦色,透着一股野性的美。
新郎相比之下,显得有些瘦弱,但他看向新娘的眼神里,充满了爱意与温柔,丝毫不在意旁人的目光。
看来,这草原上对女子的审美,与其他地方确实大不相同,他们更欣赏这种充满力量与活力的美。
陈修见状,便向身旁的头领问道:“头领大人,令公子在何处高就?我观他身上隐有灵元波动,想必也是一位武道高手吧?”
他方才就注意到,这新郎虽然看似文弱,体内却蕴含着一股不弱的灵元之力,竟是一位二阶后期的武修。
头领闻言,脸上露出自豪的神色,捋着胡须笑道:“陈千户好眼力!
犬子自幼便对驯马骑射极有天赋,尤其喜爱与各种兽类打交道。
十三岁那年,我便咬牙将他送往枫叶国,拜入当地一位着名的御兽大师门下,潜心修习御兽之术。
这孩子也是争气,学有所成,前些日子才刚刚归来。
我这当爹的,见他年纪也不小了,便想着赶紧给他把婚事办了,也算了却一桩心愿!”
御兽之术?
陈修心中一动,邺城之战时,那些操控着凶猛异兽的蛮族士兵,给他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若非自己早有准备,以火铳破之,恐怕邺城早已沦陷。
若是能掌握这御兽之术,岂不是如虎添翼?
他顿时对这门术法产生了浓厚的兴趣。
正思索间,新郎新娘已携手来到近前,向在座的宾客敬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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