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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他喜欢听人说书,当然要用他听得懂的话来说。
谭大盛不想看,但现在儿子已经把报纸递到自己面前,他一个当爹的,总不能完全不看。
谭大盛接过报纸,然后发现这篇文章特别好读,跟他以前看的那些完全不同。
他以前看某部有名的小说时,连开篇的那首诗都看不懂,这小说,他却顺畅地读了下去。
读完之后,谭大盛的眼眶不免酸涩。
谭大盛家里很穷,而且他小小年纪,就没了父母。
日子实在过不下去,他只能在十三四岁的年纪,就去南洋当劳工。
当年他岁数不大,就时常被一起干活的成年劳工欺负。
倒也不是打骂,就是分饭的时候,给他分很少的饭菜,然后让他干各种杂活,比如帮他们洗衣服。
他没办法反抗,只能讨好他们。
他挨过饿,吃过苦,要不是后来遇到老丈人,被老丈人收留,成了老丈人店里的伙计,他现在指不定已经饿死了。
谭大盛看这篇文章,看得感同身受。
见自己儿子眼睛红肿,他心里也欣慰。
在南洋,有很多有钱人,他们中的一些,是没有人性的。
抓一群人帮他们种鸦片,把那些人当奴隶拼命压榨……这种事情屡见不鲜。
谭大盛险些也变成这样的人。
某日他回到家,见自己六岁的儿子收留了一个因为生病没有干好活,以至于被打得遍体鳞伤的劳工,才猛然醒悟。
曾经,他也是被迫害的人。
他有钱之后,难道也要去迫害别人?
他在南洋有好几个农场,还有好几个橡胶园,手底下有许多工人。
这些年,他手下的工人的待遇一直比别处好,他的农场,还不种鸦片。
这让他少赚了很多钱,但他觉得值得。
至于自己儿子,相比于一个没人性的孩子,他更愿意要个有人性的,善良的孩子。
“这个叫大头菜的孩子是很可怜,好好给他修个坟吧。”
谭大盛道。
谭峥泓点头。
谭大盛又问:“那两千元,你打算怎么用?”
谭峥泓年纪不大,但他没少跟着谭峥泓到处走,见识广博,当下说起自己的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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