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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了啊,晚上吃了饭再来第四章,男人吹出去的牛逼跪着也要写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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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云慢走,愚兄就不送了,等身子好透时,定要去与你把酒言欢。”
“你可消停点吧,半年不能饮酒。”
宋北云转身朝大门口的北坡拱手:“遵医嘱啊。”
北坡悻悻的笑了起来,但还是应下了,读书人的特点之一就是明事理,不管是不是个不叫的狗、不管是不是个小人,反正他明事理是真的,对于医生的话他一点都不怀疑,不管是宋北云还是老御医。
“北坡兄回吧,若是午夜还是有发热便差人叫我。”
“愚兄明白。”
北坡说着深深一个躬鞠到底:“贤弟常来。”
这声常来说得真切,其实这也倒是人之常情,毕竟他的命的确是宋北云从鬼门关里拉回来的,那天晚上宋北云来之前,他都已经看到了人生的走马灯,而其中出现最多的就是与金铃儿在一起长大的点点滴滴。
经过这一场病,北坡愈发珍惜生活珍惜生命并发誓要为了金铃儿拼尽全力,未来的人生中,功名和金铃儿就是他的全部。
而这一切都要感谢宋北云,如果没有他,自己的命就已经没了,人死如灯灭,美丽可爱的公主殿下最终会躺在人家怀里婉转承欢。
至于宋北云,他倒是没什么功利性的目的,作为医生救治病人是职业操守也是本能,他虽然老说自己是阴阳家,但他的观念其实更趋向于法家但又比法家那种“刑用于将过”
的重刑主义要柔和中立,提倡的是“法无罪不罚、法有罪不赦”
,无罪者自然不用受罚嘛,有罪者使重典,最终以重刑及无刑之境。
所以北坡干了什么坏事么?没有啊,甚至连骂人都没有骂过,如果只是因为他喜欢金铃儿而对他见死不救,那宋北云这些年学的知识、跟着师父一起建立的世界观、价值观、道德观都建到了狗身上去了,他自己都不能原谅自己。
曾经他一直不懂那句“少不读水浒”
的意义,一度以为是会让少年热血上头才不能读。
但后来才发现,原来只是水浒那一百零八山贼里头可真真没几个好人呐,那扭曲的价值观会让年轻人变得邪佞、自私、贪婪,这不是好事。
“师弟,你倒是有些稀奇啊。”
老御医说道:“你明明不喜那人,却为何仍以这千金之药来救治?”
宋北云眉头慢慢皱了起来:“如果老头在这,你说这话的时候,脸上就吃了一巴掌了。”
老御医愣了片刻,然后立刻反应了过来,双手抱拳双臂前伸给宋北云鞠了个九十度的大躬:“是师兄老糊涂了。”
老御医真正闹了个大红脸,恍惚间想到三十年多年前自己还是个不入流的赤脚大夫,他的师父收他为徒时说的话——若为名利不为医,医者当有父母心。
而刚才自己说的那句话,显然是违背这个职业的本意的,这个行业不就是为了治病救人的么?
“城外的灾民命如草芥,我用了四两。”
宋北云笑着说道:“几乎将存货用尽,一钱万金不为过吧?若是这四两用在达官贵人身上,是不是可以平步青云、飞黄腾达?”
“是……”
“那我用在灾民身上,意义何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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