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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八岁…七八岁……
对了!
伽尔兰终于记起来了。
原身之所以能和赫伊莫斯争夺王座,是因为他和赫伊莫斯作为卡莫斯王的王弟,都拥有王座继承权。
但是他们两人和卡莫斯王都不是亲兄弟,他也不是一开始就是王弟,而是在七八岁的时候,作为王室旁系血脉,被没有子嗣的卡莫斯王选中成为了王弟,这才拥有了王座继承权。
也就是说,现在的他正处于是否能从这群和他一样拥有王室旁系血脉的小孩子中脱颖而出,被卡莫斯王选中的关键时期?
伽尔兰觉得头疼。
以前每一次重生的时候,他都成了王弟很多年了,根本没考虑怎么成为王弟的事情。
现在一下子把他丢到七八岁的时候,他还得想办法让卡莫斯王选中他。
该怎么做?
去讨好卡莫斯王兄吗?
但是说实话,他和卡莫斯王兄其实不算很熟。
他每次重生不过一年多就会被赫伊莫斯杀死,而那位卡莫斯王兄一年里起码有十个月都在外征战,回来就要忙着处理政务。
所以,他和他那位名义上的王兄见面都非常少,更别说相处了。
而且他光顾着和赫伊莫斯争斗就已经竭尽全力了,满脑子都是赫伊莫斯,根本不会去注意那个很少见面的王兄的喜好。
所以,他现在就抓瞎了。
等等,不管怎么样,他得先把内裤的事情搞定。
伽尔兰左看看右看看,看到不远处垂着一块白色棉布,似是帘布,他也顾不得那么多了,赶紧过去撕了一块下来。
然后,他就用那条白布左缠缠右绑绑,设法用那条白棉布给自己绑了一个类似于兜裆布的东西,总算是裹住了关键部位,不会感觉下面空荡荡凉飕飕的了。
啊,舒服多了。
再也不用担心走光问题的小孩长出了一口气,心满意足,然后继续思考刚才的问题。
说起来……那位卡莫斯王的功绩还是颇令人称颂的,可以说,他是挽救了这个王国的英雄。
先王突然被毒杀,尚未成年的卡莫斯王以十七岁之龄登上王座。
那个时候,国内动荡,外敌虎视眈眈,整个国家风雨飘摇,他身下的王座也是摇摇欲坠。
而他却是出乎人意料之外的,在继位的第二天就不顾众人的劝阻,带着军队杀向了战场。
一场血战,厮杀了整整九十九天,硬生生地将三大敌国的入侵军队杀了出去。
这位年轻的王在杀退了敌军之后,一掉头,杀回国内,又将那些在国内暗戳戳搞事情的家伙打得屁滚尿流。
在位十几年,卡莫斯王在战场上杀出了赫赫威名,所有人都又敬又怕地说他是阳光下的雄狮。
他就这样在战场上杀出了‘狮子王’这样威风凛凛的尊称。
他的敌人一看到那面火红的狮子王旗在太阳下飘动就心惊胆战,更不堪者甚至只要他出来一声吼,就吓得望风而逃。
可想而知,他这位卡莫斯王兄的战斗值有多么彪悍可怕了。
一个打十个都跟玩儿似的。
伽尔兰对他这位有着赫赫威名的王兄的印象,就是那高大雄壮的身躯,一头乱糟糟的棕色毛发,金棕色的胡子密密麻麻地盖住下巴,乍一看,就像是脑袋被一圈棕毛裹住了一般。
不高兴的时候,那头一摆,眼一瞪,金棕色的毛发跟着飘,真的就跟一头甩着头颅的雄狮在发怒一般。
想起那位王兄那高他两个头的高大身材,几乎有他大腿粗壮的强健手臂,鼓鼓胀胀的肱二头肌,一块一块犹如钢铁般的肌肉塑造出来硬邦邦的壮硕身材,说话时雷鸣般的声音,那粗壮的躯体上亮得发光的深褐色肌肤,还有盖住了大半个脸的乱糟糟的棕色络腮胡……
嗯……与其说像是雄狮,伽尔兰觉得,他家王兄光是看外表的话,更像是一头直立行走的满身鬃毛的大棕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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