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治病所需要的医疗费,一直是压在她肩上沉重的负担。
而社会各界的捐款基本上全用于此了。
而孩子们的一日三餐,只能保证最基本的温饱。
他们今天中午的午饭,就是面条,连青菜都很少。
听到这些沉重的事实,毛玥的心头也是一紧。
“王院长,我今天来看到这些孩子,也很是心疼。
我想给你们捐一笔钱,用于改善孩子们的生活。”
毛玥赶紧说道。
王院长:“谢谢您!
好心的女孩,您捐多少呢?”
“五百万人民币!”
毛玥说道,这已经是她昨天得来的不义之财的全部,还贴上了自己银行卡里的大多数现金。
王院长吃惊的看着面前的女孩,她实在没有想到,这个女子能捐出如此大一笔金额。
“王院长,我们留一个对方的电话吧!
以后,这些孩子需要用钱时,你直接打电话给我!”
毛玥对还处于呆愣状况的王院长说道。
刚交换完电话,毛玥的手机那奇葩的铃声就再次响起了,却是王姐让她赶紧回酒店,她和佳士得的工作人员要来验翡翠的。
毛玥听闻此言,立即一手拎着郑叹,一手抱着游韵,身后还跟着小光那个跟屁虫,往孤儿院门口冲出去。
“小姑娘,你们等等!
捐款收据我还没给你们开呢!”
王院长看见他们的动作,傻眼了,在后面追着喊。
毛玥的声音远远的传来,说道:“不用了!
王院长,我们相信你!”
片刻之后,毛玥已经带着一人两猫,坐进了出租车内,她很希望能赶快回到酒店。
可惜,京城那出了名的交通,给她们又上了一课。
一个小时之后,毛玥他们还堵在东直门外大街那儿。
无奈的毛玥,看着车外的蜗牛,心里不由感叹,哥们,还是你快!
新书一品天下已上架,坑品保证,请多多支持!下面第一个直通车处有链接。O∩∩O 穿越为大家闺秀,原以为要好好宅斗,结果一不小心重生了。 重生回八岁,很好。可是为啥穿回的不是自己,而是那个很纯很天真的伴读堂妹农家小姑娘钱灵犀? 算了,既来之,则安之。反正过不了几个月,她就会被接走过好日子了。 可是为什么该来的不来,不该来的一个一个往外冒? 嘤嘤,现在是富贵无望,霉爹怂娘,种田太累,无肉下炊。 小石头呀小石头,你好歹也跟了我三世,能不能给我变块红烧肉?最起码,你也要让我嫁个好人家,对不对?...
前世,她是香药世家传人,却体孱身弱,死于病魔之下。今生,她却穿越到一个不受宠的小庶女身上,得以续命,她珍惜得来不易的生命,一心只想安安稳稳的过自己的小日子,凭着香药挣点小银子,不愁吃喝,护好亲娘,再找个靠山,抱紧。奈何这么点小心愿都没法实现,家族庞大,各种阴谋横行。嫡姐骄纵,嫡妹蛮横,庶姐阴险,一个比一个难缠,她不招谁惹谁,怎么一个个的都瞧她不顺眼,时不时的就来踩她一脚?没人告诉你们,她外表温顺如猫,实则是一只掩藏了利爪的狐狸?!嫡母害她性命,她回击回去,让你卧榻难眠,寝食难安。害她不算,连她亲娘和未出世的孩子也一起害,丫丫的,你们哪凉快给我哪呆着去。 难得出一回门,却因为温顺就被人相去做媳妇,她不知道是该哭还是该笑。什么?相公断腿?!性格古怪?!嫁不嫁呢,这个她做不了主。既然逃脱不掉,那就嫁吧。嫁进王府里,她只想守着相公,挣点小银子,安稳过一生,结果各种算计阴谋围绕,还要她亲手打断相公的一条腿。她怒了,她也是有底线的,人不犯我,我不犯人,他人若犯我,能忍三分便忍三分,倘若再三欺犯,不好意思,容忍够了,那是你找死,你爱站在悬崖边溜达,她不意踹你一脚送你下去。结果,某人凑上来道踹人脚疼,娘子你让开,我来。**** ****穷则独善其身,达则兼济天下,相公,咱们是穷还是达?她含笑而问。穷,穷的只剩下银子了,他敛眉而答。...
那天,全都在国外劳务的父母姐姐突然告诉自己,你是一个富二代,拥有万亿家产!陈歌我居然是富二代?...
她是被家族抛弃的冷宫太子妃,他是高高在上不可一世的太子爷。一场政治联姻,互相争斗,却未曾想某天。他说洛倾,我以这天下为聘,许你十里红妆。她说殿下,我要的,从来只有你的人而已。...
我大概盲了大半辈子,在我的前半生我总是一个人摸索着在漆黑的夜里独行,那会儿我幻想着要一双眼睛可在这后半世我只想要拥有你,可这终也只是幻想。还记得那日在营帐内问为什么不爱,我没有流泪也流不了泪,我淡淡地回答眼睛连着心,既然看不见也终究是没办法爱上了...
慕语兮因一个钱包闯入厉南修的视线,从此掉入他的深渊,挣逃不开。你是这几年以来,我见过最大胆的女人。还从来没有人敢偷我的东西。你偷东西的技术很好,不知道其他方面怎么样。厉南修冷笑一声,抽出皮带。现在,我给你最后一次机会。你想不起来,我可以帮你回忆一下。她反抗无果,终于在他身上吃足了苦头,服软认错。厉先生,我错了。偷了不该偷的人,是我错了。现在你已经惩罚过我,可以放我走了吗?她低眉顺目,却盘算着如何扭转局面,全然反杀。他却笑的玩味,断然拒绝。慕语兮,从现在开始,你是我的所有物。你的一切都会由我来支配。她以为,从此以后她都要跟他斗智斗勇,以至到逃脱那天。却在某天,措不及防和他绑在了一条船上。他揽着她的腰冷然宣布她是慕语兮,是我的未婚妻,跟在我身边,合情合理。谁有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