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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叫王小明,我老公是个丧病的,于是我决定修理他。
什么叫继续之前?我还以为他突然跑去帮妖族了呢果然是我太天真。
我突然跳跃起来强行按住了那丧病的老公的脑袋,双手啪啪啪啪一顿强拍,跟打鼓一样有节奏,我就是打起人来也是这么艺术。
当然,因为被打的人是我新婚老公的原因,我并没有下很重的手。
穷奇一脸莫名其妙,他看起来完全不懂自己为什么突然被打,无辜极了。
为了躲藏我的双手,他干脆蹲了下去,双手抱着脑袋背对我生气。
一边生气,他还一边说着非常讨厌的话:“烦得很!”
“才结婚几天啊你就嫌我烦了。”
“谁叫你老是打本王的头。”
穷奇气呼呼的:“算了,现在本王没心情了,要去修炼。”
“等等!”
“就算现在求本王原谅也没有用了,本王不会碰你,死心吧。”
穷奇刷的站起来,瞪眼,凶狠的看着我,放下狠话。
说得我好想很想跟他做那什么似的,一直想做的不是他吗?
我伸手指着那堆肉:“挡在这里我怎么回家休息?”
穷奇见我不是要道歉,更生气。
下一瞬就变成了原形趴在地上大口吃肉,一口一只,吃一口看我一眼,吃一口看我一眼,吃一口看我一眼。
眼神凶气外溢,跟我就是他的阶级敌人似的。
肿么?拿我下饭?还是假装吃的是我,好的你别幼稚了。
我非常有耐心的找个地方坐好,等他把挡住我路的东西吃掉。
穷奇原形巨大,胃看来也不小,一口一个对我老说巨人似的小妖怪还不够他塞牙缝的。
在他吃东西途中,我单手支着脖子,看着他吃东西时的粗鲁样子,张大嘴一口一口真是好豪放,就是吃东西也这么汉子呢?除了脑子有点问题我老公还是不错的。
在穷奇吃东西的时候,山里不少的小妖因闻到血腥味都聚集了过来,但却因为惧怕穷奇,并不敢虎口夺食,只能远远的口水哗啦的趴在地上等着,等着穷奇吃完剩下的残羹。
赢鱼由于是元老的关系,穷奇也很惯着它,并不阻止它口水花花的上来一起吃。
对于生肉我没什么兴趣,而在这里生活了这么久,妖怪撕杀同类吃掉的场面我已经看了不少,对他们当着我的面撕扯妖怪肢体吃掉的画面并没有什么厌恶的反应。
虽然没有厌恶,我还是不太喜欢吃妖怪,大概还是人类的心理作祟吧,我还是只会吃不会说话非常像动物的种类。
而一些稍微厉害一点的妖怪,已经稍微有一点人类的模样的,即使他们的一些肢体还保持着动物的特征。
看着我老公和他忠心的手下一顿狂车,我面前终于多了一条血路来。
我动了动鼻子,手朝前一挥,妖怪的血被蒸发了。
那些妖怪不介意,但我可不喜欢自己住的地方长时间飘着血腥味。
有了路,我并要直接去休息。
穷奇开了路也不吃了,正打算跟上我,我却朝他一看,穷奇秒懂了我的意思,露出了一个愤怒的表情,转身跑去洗澡。
诶,男人们为什么总是不爱洗澡呢?真让人操心。
回了房,我盘腿坐在床上,闭眼休息。
在穷奇离开不久,树屋门口就传来了那些小妖吃东西的声音。
大概是担心穷奇突然回来,他们吃东西的声音快而急,等我睁开眼朝外看,那堆肉山已经消失得差不多了。
外来的独角白马躺在肉堆里,满足的用蹄子揉肚子。
一身白色的毛发因为它在肉堆里打滚,都变成了红色,从漂亮的白马变成枣红马了。
我稍稍勾起嘴角,突然觉得这样的生活还是不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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