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芳芳急死了。
心乱中骂起自己来。
事实上,忘带手机不能怪自己。
因经常在家,几乎没有将手机随身带的习惯。
刚才在阳台看书,手机应该就丢在阳台的凳子上,随之起身,落在那了,以致坏了现在的事。
但或许也没那么糟。
自己可以跟着光头。
他去哪里,我跟到哪里。
再见机行事。
想好了,继续观察。
发现:光头不是空手,一手端着瓶墨汁,一手拿着支墨笔,正不紧不慢地往医院大厅走,像要办什么正经事似的。
芳芳跟上,和光头保持着距离。
因担心被发现,走几步后,取出墨镜带上,将衣领往上拉了拉,虽然看起来很神气,但其实内心异常紧张和脆弱。
光头有那么一会,眼睛往后望,芳芳就好不害怕,头埋在花带后如鸵鸟,以为光头已经发现。
墨镜是随身携带在口兜的。
猫城每天太阳大,她出门买菜,只要有太阳就戴上墨镜。
可手机,没有像墨镜这样——她还在后悔没有带上手机。
就这样跟踪着。
急中生智。
在此过程中,她想起保安手指的地方,也就是说高如铁在医院内。
对,高如铁,高如铁可以借助——刚才居然没有想到,好笨!
让高如铁把这个家伙抓了,不正是天赐良机吗?
这样,紧张程度大幅度减弱、降温。
继续跟踪。
可当到达医院大门,透过玻璃却发现,光头径直走近的,正是自己熟悉的男子的身影。
那个身影坐在大厅沙发上。
是高如铁吧?
芳芳站直身子,作好了跑步进入,快速告诉高如铁,让高如铁第一时间抓住光头的准备。
慢!
那身影真的是高如铁吗?侧身有些看不清,虽然像,但不能完全肯定。
还是看清了再说。
芳芳本直起的身子又弯起来,猴精猴精的。
为了看清,她移步到玻璃墙的另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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