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芭莎便在伦敦天天等着他归来。
她开始织毛衣,白天没有事情,便一针一针,一件一件,织得飞快,从天亮到天黑,夜晚入睡,荟荟是很乖的,从来不会在半夜哭闹。
可是她却依旧半夜往往又醒,她开起台灯,又开始织……
她不知道自己堆下了多少件毛衣。
秋去冬来,冬去春来,圣诞过了,春节过了,就连清明都过了,他也还是没有回来。
荟荟已经开始牙牙学语了,她开口第一个词,就是papa……
她在伦敦虽然也呆了好几年,但以前,都是有颜诺,颜诺宠她,照顾她,根本不需要她耗费一点点心思。
现在,虽然他就这么走了,他也安排好了她所有的路子一样,存款,房产,剑桥的老师和老同学……
因此,尽管异乡寂寞,她的日子不难,只是无聊了点而已,但也有针线毛衣打发时间。
可是,可是,这样子,她才更怕,颜诺,根本就不像是去得匆匆的,准备,好像已经很久了。
她觉得好害怕好害怕,他会不会就再也不回来了!
这个念头,在芭莎心里闪过,然后,泪就在深夜里面湿了衣衫。
在她又织完了一件毛衣之后,入夏了。
伦敦的雨,本来就不少,伦敦的天,本来就善变。
深夜,突然响起了电闪雷鸣。
芭莎,怕打雷。
很怕。
以前这样的夜,伦敦也不少见,她每每从梦中惊醒,都会喊道:“诺,颜诺!”
梦境,永远都是那么几个,要么就是她在监狱里,硕鼠窜过她的脚,她软瘫在地;要么就是她滚下楼梯血流成河;
要么,要么就是蒋成,在战场上厮杀,他喊道,芳菲,哥哥带你回家……
每次,颜诺都会拥她入怀,把她搂得很紧很紧,哪怕她有时候,在噩梦里梦见蒋成和战场硝烟,她会脱口而出一句“哥哥!”
颜诺依旧是把她抱得紧紧的,妥放在胸口。
他说:“嗯。
我在。”
或者,有时候他会睡得迷迷糊糊,便说:“相信我,我没有……”
而如今,如今,她再喊:“诺,颜诺,我怕!”
身边却空空荡荡,再无一人。
她另一侧的枕头,软塌塌冰冰凉。
打雷了,荟荟也开始哭了起来。
她抱起荟荟,拍着她的后背:“乖,妈妈抱……”
“papa……”
牙牙学语的荟荟还是这两个音节。
“爸爸,爸爸明天就回来了啊,明天就回来了。”
她望了一眼床头,墙壁上,六十一个正字又多两划。
他走了三百零七天!
没有书信,颜公馆的电话怎么也打不通……
“轰隆隆!”
贯耳的雷声再一起响起,轰鸣,伴随着孩子“哇”
的哭啼嗷成一片。
此时,床头的婚纱照“哐当”
一声,被震落下来,一张纸条从相框与墙壁的中间掉落。
她缓缓拿起来,上面,是他泼墨的字:苟以国家生死以,岂因祸福避趋之……
她的心一沉,她读书不多,但也知道这大概讲的是什么,颜诺呀颜诺!
你总是这样,荟,回,芸芸众生中间,又多一个人……
我早该想到,你又怎么会是甘心偏安于一方,闲听花开花落的人呢。
她立马抓起了电话,打向了蒋公馆。
有时差,通了,有人接。
“喂,你好,蒋公馆吗,这里芳菲……”
“啪!”
电话那头,听得是她的声音,还没有讲话,就给挂了。
呵呵!
她的嘴角勾起了一丝讥讽的笑意。
都道蒋大司令,不是最高尚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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