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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闫枫要修理她还不至于死那么严重,她却跑得比任何时候都快。
闫枫再抬头细看,这倾儿以及跑出了视线之外。
心里喃喃念叨:如果,我说不行,你是不是可以留在天雪。
可是,这毕竟是奢望,你们不论在什么情况之下,不过你忘了他多少次,最后总是会相遇,然后义无反顾的爱上。
闫枫准备掉头会醉楼,只是无意间摸了一下自己的口袋,才发现,自己的包已经干瘪,银去钱空。
这个丫头,自己可谓是千年道行一朝丧。
自己下雪峰的时候怎不该煮了隔壁大娘家的鸡,害得这丫头好的不学尽学坏的。
若是下次见到她,问起这件事,她肯定有吐着舌头说,自己人的钱不算偷之类的话。
天朝朝歌,天越灵堂。
黄袍男子走进,再走进,终于在那个一身雪白的人面前停了下了。
他之所以留下天歌,是一种私心,他自知,风轻辞是一个不好对付的角色,所以天歌有必要留在这里。
天歌鬓角全白,脸色除了有些苍白,倒是泛着柔和的线条。
“你明知道,我留下来,心却死了,何必要让我做这些。”
天兮和天歌一样,都是不信命的人。
天兮不信命,是因为这老天爷欠他太多,所以认为老天爷迟早会还给他。
天歌不信命,是他不敢,他从来不想承认,他和倾儿的缘浅福薄。
既然有缘,既然相遇,便该相守,一直到老。
“你也明明就知道,倾儿她死了,死了。”
重复了强调了一遍死字,天兮才看着天歌,其实倾儿死了,他也痛的,只是他要做这天下的王,天歌放弃了他自己的责任,他便为他扛起,可是,他都自怨自艾了这么久,为何还要这般苦苦纠缠,那满头的白发,又是何苦。
“是,她死了。”
天歌只是这么回了一句,仿佛,那个倾儿本就与他无关,他就是行尸走肉,活着只是在呼吸。
“你既然知道,为何还有这么对自己。”
苦苦想必,是你天歌该做出来的事,你那些凌云之志呢,你的天下太平呢,你都忘了吗。
“呵呵,我现在,恨不得这天下为她陪葬。”
若不是为了这天下太平,他早就和她浪迹江湖去了,可是,就为了那几个字,白白让他们彼此错过。
“你何时糊涂到说出这样的话了,看来,我真是白指望你了。”
天兮一副孺子不可教的姿态,转身便要走。
“你若求我,未必。”
天歌看着他身上的黄袍,以及那有些颤抖的背影。
天兮转身,倒是抬起了自己的黄袍,不慌不忙的跪了下去,倒是旁边的奴才看到了惊了一跳,赶忙跪下。
“你何必这样。”
天歌走过去将他扶起。
“这天下,本来该是你的,我跪你,该是理所应当,你也受得起。”
只是看你还如何忍心拒绝这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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