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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感到自己的血液凝固住了,精神凝固住了,时间凝固住了。
我认得这狼人的外貌,她虽然被折磨的惨不忍睹,但我认得她,我记得她身为人形时的每一寸肌肤,也记得她成为狼人时那特殊的毛发。
那是加亚,我曾经热情拥抱过的女孩儿,加亚。
她已经死了。
缇丰的声音像是从水里传来一般模糊,她说:“就在昨天,两位失去主人的尸鬼在附近的酒吧中见到了她,他们曾经在一座岛屿上见过她变身狼人,因此他们报告了我,而我捕获并杀死了她。
我对该隐发誓,这是我独立完成的壮举,我成功杀死了一位成年的强大狼人。”
两位失去主人的尸鬼?
我见到在加亚的尸体旁站着两人,那两人此刻已经成了血族,应当是缇丰赐予他们的奖励。
这两人曾经随德古拉前往盖亚神庙的小岛,他们就是在那儿见到加亚的,德古拉没有杀死他们!
我为什么当时也没有杀死他们?
在众宾客如潮水般的祝贺声中,缇丰说道:“在这位女狼人死前,我让人从她身体中抽出鲜血,制成了佳酿,以此款待诸位,这些美酒就在身后,诸位,让我们畅饮仇敌之血,为我们光辉的未来欢呼干杯吧。”
我颤抖的走到加亚身边,轻触她干枯的毛发,她闭着眼,再也不会睁开了,她死了许久,灵魂不知前往何处,我无法让她复生。
她为什么会如此愚蠢,孤身来到血族的大本营?这里是卡玛利拉呀,这个无可救药的蠢货!
缇丰见我流泪,走到我身边,低声说:“可笑的是,这个女狼人在临死前,许下的最后愿望,是要寻找一位名叫马斯克的恋人,哈哈,马斯克,马斯克,面具,你觉得这是不是太巧合了一些?”
我的手垂了下来,绝望之情充塞了我的心——她是因为我而死的吗?她居然来这儿找我!
你让我犯下了无可挽回的罪,加亚,我可爱的加亚,你为什么要把我逼入绝境呢?
缇丰又悄悄说:“我不会过问此事,也不想盘根究底,但我希望你今后老老实实的。
不要再与狼人打交道,明白吗?”
在那个刹那,我什么都明白了。
我的存在。
就是诅咒,永远孤独的诅咒。
永远跟随着我,生生世世皆无法摆脱。
上万年来的经历都在不断验证着这一点。
我杀死了最喜爱的弟弟亚伯,仅仅为了一块猪肉;我杀死了莉莉丝,因为她起意背叛我;由于我,阿布希米亚德杀死了我曾经的妻子吉拉;血族之城毁于一旦,所有人都彻底离开,也是因为我的缘故。
此刻,我终于记起我是谁了。
我名叫该隐。
我疯了吗?竟以为自己是那位远古的血族祖先?我多么希望如此。
但末卡维似乎坚信这一点,艾诺亚也不会持有异议。
我必须离开,斩断所有的牵挂与姻缘,如果我不想与所有人最终反目,害的他们死于非命,我必须与所有人分开。
我说:“我明白了。”
缇丰笑了笑,说:“这就好,那么,订婚晚宴正式开始了。”
我说:“不会有晚宴了,血族。”
缇丰愣了愣。
说:“你怎么了?这玩笑一点儿也不好笑。”
我说:“太迟了,一切都太迟了。
永别了,血族。
永别了。
这儿所有的人。”
缇丰叹了口气,摇了摇头,说:“别闹别扭啦,也许我对你太严厉了,来吧,今天晚上,我会把一切都交给你,成为你所能想象的最完美的妻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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