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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在孟鹤川身后跳下车的陆寄礼瞧见这个场景,眼珠子都要掉下来了。
刚才在车上的时候,陆寄礼还担心孟公子找到白胭后会劈头盖脸的先把她骂一顿再说。
毕竟从来没有哪个人会是在大队里丢了的。
白胭这是创了先例了。
孟鹤川自来就有厌蠢症,这种不灵光的队员一贯是孟大公子眼里最讨厌的人。
可这才刚下车,孟鹤川一句难听的话都没说,就冷着张脸,任由白胭将眼泪全擦在他下午才换上的干净制服上。
这还是队里不解风情的‘孟长老’吗?
他一个和尚心,居然还能懂得伸手去拍一拍受了伤害的白胭?
黄牙被追出去的队员揪了回来,一见孟鹤川就老实交代:“孟总工,陆大队,是我,是我!
强子,是我去同你们通风报信的!”
白胭哭了好一会,也缓过劲来。
她望着孟鹤川胸前湿淋淋的一片,有些报赧,“这个,……不好意思,我太害怕了才会哭的。”
孟鹤川没搭腔,边走边解开了制服的衣扣,扬手丢给白胭,“披上。”
白胭下意识去接,却“哎哟”
一声,又缩了手。
孟鹤川瞬间顿住脚步,倒回来拉起她的手,白藕似的手臂上有两道狰狞的血痕。
血都已经凝固了。
白胭低头看了下,应该是和胖子拉扯的时候被割到的。
孟鹤川松开她,从口袋里掏出一方手帕,压在她伤口。
帕子干干净净,丝质的,上面用金线绣了青竹。
白胭垂下眼,不合时宜的腹诽:还挺清高。
青竹喻君子。
孟鹤川一个反派用青竹的手帕,这同明朝那些鱼肉百姓,遗臭万年的东厂太监把岳飞当成偶像是一个做派啊!
“想什么呢?”
孟鹤川的声音在她头顶冒了出来,“自己压着。”
白胭连忙在心里暗骂自己。
就算人家是反派,好歹救了自己,还拿着自己看起来就很贵的手帕来替她止血。
于情于理,至少自己在此刻不能做白眼狼。
“谢谢你,孟总工,我回去后会替你洗干净的。”
“一条手帕而已,没有人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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