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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 私奔(第1页)

很多人在高兴的时候喜欢喝酒。

因为一旦麻木了琐碎的其他情绪和理智都不在了只剩下高兴然后就会感觉更高兴高兴得不得了。

罗德哈特现在很高兴。

乍一看他似乎并不是很会喝酒一杯酒脸就开始泛红眼神也有些散漫露出些醉态但是接下来无论怎么喝他也只保持那一些醉熏熏的感觉不会继续深一步地醉下去于是就一直停留在微醉的状态中理智并不失去却又能够把情绪尽情地散出来。

这无疑是个在酒桌上极受欢迎也极度有用的天赋。

一个多月前他护送克莉斯回到了公爵府公爵和他接触了一下交谈了一通后立刻以非常专业地道的眼光看出了这是个难得的可造之才。

须知人才固然难得而能够死心塌地的人才更是难得。

一个资质良好没有家族背景没有政治立场的年轻。

这种基于感情培养出来的人才才是真正可以委以重任的心腹。

于是公爵让他留了下来还为他在即将举行的为圣骑士团招募团员的比赛报了名。

“这辈子如果要说我有什么感激和尊敬的人只有两个。

一是我死去的爷爷二是就是你了。

如果没有你我早就死了也绝不会有现在这样的机遇我能够比原来成长也都是因为你的影响。

你不只是我尊敬和感激的人还是我的朋友朋友啊。

我居然有一个你这样的朋友真是我的福气。”

罗德哈特的俊脸红借着酒劲把自己的心里话说出来。

很多人在伤心的时候喜欢喝酒觉得喝得麻木了就什么都不知道了。

但是这种人一般却很难喝醉因为老是分心在想着怎么还不醉所以反而老是醉不了。

阿萨现在就是这样。

头也开始晕了四肢的感觉也已经开始麻了但是思维却好象越来越清楚甚至还分得出自己是四分伤心三分烦恼二分愤怒一分懊悔。

说老实话他并没怎么想起过这个朋友和对方把自己视为偶像而时刻放在心中的态度一对比很觉得有点愧疚。

这样一分神好象伤心烦恼又削弱了一点。

罗德哈特用几乎是渴求的语气问他是不是打算在王都安顿下来会不会和他一起共闯一番天地。

他原本已经被残酷现实熄灭了的雄心壮志又因为被这天赐良机打开了眼前的新天地而重新猛烈地燃烧起来。

“你看这世界上什么东西是不需要力量的?什么东西是力量所解决不了的?我以前还以为正义光明和爱这些崇高的东西可以越其上。

但是即使这些东西确实是有但是落实下来也是需要实力。”

他看向阿萨半醉的眼睛里全是尊敬。

“这是你让我明白了的道理。”

阿萨像喝白水一样大口灌下一杯麦酒醉醺醺地看着他摇头说:“你弄错了吧。

我只知道饿了就吃困了就睡想什么就去做什么。

哪里能让你明白这么深奥的道理”

“不就是你让我明白实力的重要性的。”

半醉的年轻骑士非常肯定他是自己的偶像。

“而且到了这里以后我也终于觉悟了在这社会中最重要的力量就是地位就是权力。”

他的这种思想上的进步至少有一半要算是姆拉克公爵的功劳。

对付这种充满了漏*点的年轻人公爵简直堪称圣手。

不露痕迹的随便一点小动作小语言就可以让他们自的充满公爵所需要的各种斗志为其所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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