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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泰青虽然是感叹,可未曾不想说,朱宸的私房钱,有那么多吗?
朱宸嘿嘿笑了一下,道:“有一些,不过,最主要的原因,还是我发现了一种作物,能种了山地里。
这作物对土地的要求,倒也不是太高。”
这一种作物,有一个学名,叫做蕃薯,当然,还有两个俗名,叫红薯、红苕。
朱宸嘛,倒是习惯叫了红薯。
“真的?”
黎泰青却是满脸的高兴,毕竟,谁让他是夸黎部的人呢。
夸黎部为什么一直羡慕了那些大陈人,可不就是因为吃饭的问题嘛。
种土地的人,哪能不想多收了三五斗。
红薯的发现,不是朱宸本人。
而是朱宸的开挂利器拇指小福娃来着。
拇指小福娃在朱宸走到了那十万大山的深处,更是在一片相当开阔的山谷中是停了下来,看着这一方的山谷盆地时,突然指着那东北方向,道:“主人,那里不同寻常……”
“是什么东西?”
当时,朱宸就是在意了,毕竟,若是真不寻常,这不会出了什么大事吧?朱宸进了十万大山,可是私事,带的人便是黎泰青。
黎泰青与朱宸到了那东方北向时,曾经在土地里光荣劳动过的朱宸,可是认出了红薯叶。
当然,似曾相识的可多了,可当朱宸真是从下面,是刨出了红薯时。
朱宸只想仰天大笑,所以,她也这做了,那是指着天道:“果然,这是天命嘛……”
这主角光环,让朱宸差点耀瞎了眼睛。
要知道,前一世朱宸的那时候,红薯可不是大天朝的本地产物啊。
这是外来引进的品种,所以,这红薯的出现,让朱宸有一种开了金手指的感觉。
“天命……”
在朱宸说了这话时,黎泰青也是好奇的念叨了这两字。
朱宸却是指着这盆地,道:“泰青,这是一块好地方,加上咱们来时的那条一夫莫开,万夫难挡的长长谷道,真是一个好地方啊。”
当然,说是好地方,随了这些以外,真正让朱宸心动的,是她和黎泰青在山中兜兜转转了小半旬,才发现的好地方。
这里,离着大陈朝可是有些距离了。
若真像着拇指小福娃说的那样,天下将要大乱了,朱宸总得找一个稳定的后方吧。
要不然,不存了粮,等着刀架脖子上时,谁给吃喝啊?
朱宸在想退路,在思退路,那么,给了她底气,要实现的原因,就是这一片的红薯地。
这一大片的红薯地,在朱宸看来,就是老天爷给的最大的外挂。
古代的农村造反,真正建立了王朝的,在朱宸的前一世,说起来的草根崛起,那就是刘邦和朱元璋。
这两位,一个是建立了汉朝,一个是建立了明朝。
当然,刘邦好歹还是亭长出身,那么,朱元璋才是真正的更草根了。
朱宸看来,农民为什么要造反?除了活不下去,没饭吃外,没有别的什么理由。
所以,朱宸在见到了红薯地时,才会有天命罩顶的感觉啊。
不管是不是她的错觉,朱宸在这一瞬间,下了一个决定。
就是要在这十万大山的支脉处,寻三座寨子。
至少,朱宸需要在十万大山的复杂环境里,保存一支她自己的力量。
一支她自己的嫡系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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