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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平生交契贵知心(第18页)

兰斯才没那麽有格调,顾不得屎尿溅满身,掉头就跑,自己这次踢到铁板,再不跑,小命休矣。

勉强挡住这夺命一剑,他已吓出一身冷汗,再想起刚刚胖子用的兵器,更是连叫不妙。

胖子用的是实剑。

在大陆上,会用实剑的只有两种人,一种是连骑士资格都没有的初习武者;另一种则是具有B级以上实力,不屑使用光剑的正统剑术高手。

这胖子,该不会是後面那一种吧……

“小贼,不要走,把命留下!”

後方传来一阵怒喝,胖子气白了脸,青筋根根暴现,他虽然闪的快,但衣服上还是沾着了一些,而刚刚跌倒进花圃,身上烂泥狗屎之物,在所难免,差没当场七孔流血。

他在南海是鼎鼎有名的人物,平时个性粗暴,颐指气使,谁也不敢不看他的脸色行事,哪想到今日会撞上这等不名誉之事,倘若传了出去,自己岂非脸上无光。

故而下定决心,无论如何都要将这无耻贼人碎尸万段。

在兰斯快要逃进门时,後方劈风声响起,胖子挥剑削来,兰斯无奈,只得回身招架。

“锵!”

钢刀与敌剑交了一记,但对手变招奇速,立刻反挑眉间,总算兰斯反应不慢,侧头避开,肩头刹时见血。

兰斯吃痛,叫嚷道:“装什麽高手,有啥了不起的,连出两剑,还不是都给本大爷挡下。”

这是他在百忙中想到的主意,对手的剑实在太快,既然自己的武功接不下,那就只能用脑袋去接,试着与敌人瞎扯,看看有没有机会逃命。

胖子给这一激,想起自己对一个无名杂碎连出两剑,却仍取不了他的性命,这事传出去确实惹人讪笑,心头怒火又添叁分,怒道:“一剑毙命太便宜你了,老子今天不杀你一千刀,从今以後便不姓辟。”

兰斯心中一喜,暗道:“胖猪上当了。”

对方既然要杀自己一千刀,而不是一剑了结,那便又多了逃命时间,反正自己皮粗肉厚,大有本钱,只要设法不让他斩断筋骨,一点皮肉伤根本没影响。

暴雨般的快剑,笼罩住兰斯全身,每一下剑光,都伴随着一道血丝溅开,没多久,兰斯身上就多了几十道伤痕。

这胖子出剑的确很快,眼前尽是一片光网,待得看到剑光,身上早已中剑。

兰斯自知没有招架的本事,索性把刀乱舞,护住要害,一面慢慢往後退去,十剑之中居然也给他接下了一两剑。

而胖子的气就更厉害了,他说要凌迟对方一千刀,却想不到这贼子如此命长,每一下斩中他身体,都好像斩中什麽柔韧之物似的,滑去大半力道,没法斩断筋骨,这才令兰斯拖延至今。

而另外一个失算点,就是兰斯现在一身屎尿,胖子自高身份,岂肯往屎污之处落剑,这麽一来,攻击范围被限定,剑上威力也小得多,反而给兰斯占了大大便宜。

“可恶,跟这种人拆上几十招,要是传了出去,我的脸往哪搁啊?”

但是,当他刺出至第十四剑,蓦地想起了一件奇事。

这贼人用的是刀,而且不是光束武器。

贼人武功平常,换言之,这柄刀也该只是普通的钢刀。

既然如此,为什麽他的刀,能挡着自己的挺刺而无损。

胖子的级数已达B级,配合上家传剑法的威力,一剑斩落,甚至可以将寻常光剑震爆,至於普通的钢铁,那更是势如破竹,不值一提。

但这人手中的长刀,却结结实实地接了自己十几剑,非但没有折断,连一个缺口都没有,这可能象徵了一个事实。

这柄长刀是极罕见的神兵利器……每个练武者都知道,拥有一柄好兵器的重要性,如果能得到流传久远的史上神兵,那所获得的助益,更是难以想像的大。

而今,如此一柄利器,居然落在村野凡夫之手,只要一想到这点,恨不得立刻将刀抢来。

双方这一阵瞎缠,趁着胖子分神,兰斯已後退了一段距离,只要溜进大厅去,到时候有桌椅和其他客人做掩护,逃生的机会就多了。

“该死,有雪跑到那里去了,真用得到他们的时候,一个个都看不见人,真可恶……”

机会稍纵即逝,兰斯猛地连退数步,一转身,就要冲进门里。

胖子惊觉过来,知道若让他这麽跑进去,势必就要多费上一番功夫,当下哪管其他,一剑直刺兰斯背心,要置他死命。

至於一千刀还没砍完,他老兄以後姓不姓辟,那就先忘光了。

兰斯往前急冲,忽觉脚底一绊,整个人往前倒去。

“是门槛,糟糕……”

在这当口跌倒,兰斯大叫不妙,而在满厅客人的惊讶叫声中,胖子的长剑已当头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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