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滋滋滋——呱呱呱——
“喝呀!”
踢开被子翻身跃起,按停闹铃。
昨晚睡觉前,特瑞对着手机冥思苦想:八点去公司,我是该定七点十分的闹钟、还是七点二十呢?想了足足五分钟后,他觉得睡眠时间有些不够用了,就将闹钟定在了七点半。
他住的是上下铺,这么一翻,上铺被他弄醒,发出一阵痛苦的无病呻吟。
特瑞刚要下床,一道金黄色瀑布从上方洒下——是安迪大头朝下看着他,一头长发垂下来挡在特瑞面前。
“哥,几点了?”
安迪问道。
“还有半小时,还不快抓紧。”
特瑞撩开安迪的头发走了出去,“东丈呢,是不是还在赖床?”
门吱呀一声打开,东丈走进来一脸嫌弃道:“拜托,这不是在米国好吗,你们都来两年多了还需要倒时差吗?快收拾收拾走了,总不能上班第一天就迟到吧。”
看着西装革履的东丈,两人都是大吃一惊。
“怎么,被我帅到了吗?”
东丈对着镜子挖了挖鼻屎。
安迪:“没,就是没见过你穿衣服的样子,有点认不出来。”
“可别这么说,容易叫人误会。”
特瑞说,“不过有必要穿成这样吗?我们去的就是一个小公司,又不是世界五百强什么的。”
东丈拽了拽领带,正色道:“是金子在哪里都会发光的。”
安迪:“可是金子并不会发光。”
“别给我挑刺了,快起来啊!”
三个人肩并着肩招摇过市。
中间的安迪长得很秀气,金色长发及腰,十分引人注目。
东丈小麦色皮肤,身高和安迪差不多,但竖直的栗色头发提升了视觉高度。
特瑞又高又膀,一对粗壮的胳膊架在身体两侧,比普通人宽出一倍。
东丈:“为什么我会显得格格不入啊?特瑞,你这幅打扮哪像是去工作的。”
“哪能?我可穿着牛仔裤呢。”
“就是因为这个啊。
我们做的是脑力劳动,又不是搬砖。”
安迪:“可别小看了牛仔裤,在我们家乡它被称为‘人的第二层皮肤’。”
东丈:“我怎么没见过把自己的皮故意搞出破洞的人。”
安迪续道:“更不要小看搬砖!
我在师父家训练的一大课程就是搬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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