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酬金一分不许少,我明日便拎着那胖子的首级回来!”
既已夸了海口,我便无法退步,只能勇闯龙潭虎穴。
这胖子据有豪宅千顷,防备森严,想要混进去难于登天。
幸好那日这胖子外出洽谈生意,身边仅有一名普通保镖随车同行。
我便埋伏在他的必经之路上,只等这胖子到来时,召来蛊虫一击毙命。
我等了不到半个时辰,只听得阵阵凡人四轮代步工具的轰鸣声,便知是那胖子来了。
我正要摇动铃铛,忽然感到背部被捅了一刀。
在剧痛中我蓦然回首,只见一名黑衣杀手正将右手从插在我背上的匕首上移开。
“我早料到会有仇家雇人来杀主人,所以故意仅让一名普通保镖随行,以引蛇出洞,而我埋伏在此,将刺客杀掉,想不到逮个正着。
小鬼,搞暗杀你还太嫩!”
我的内心立刻被对死亡的恐惧占领了,强烈的求胜欲望使得我奋力匍匐前进,希望能逃出生天。
“哼,我不会让你活着离开的,留着你是个祸患,去见阎王吧!”
那名杀手大步赶上,将我背上的匕首狠狠地向深处推进。
“啊!”
我疼得叫出声来,口吐鲜血。
而杀手也被我伤口处喷出的血溅到了,我那时尚不知自己的血液有着怎样的魔力。
我的视线渐渐模糊,意识越来越不清,直至闭上双眼,我仍在艰难爬行。
“终于断气了,被这小鬼的血溅到身上,真脏,回家后再洗吧!”
恰在此时,我感到自己的意识侵入了杀手的大脑,看到了他所有的记忆,但同时他好像也能看到我的记忆。
“哦,这位大叔,原来你一直在为这个人渣掩盖各种罪行,你的主人竟然****了二百多名无辜的少女!”
“可恶,小鬼,你在哪里,怎么会知道这些?我应该把你杀死了才对!”
“不用找了,我就在你的脑内,随时可以吞噬掉你的记忆!”
那名杀手忽然双手抱头,十分痛苦,他应该是看到了我的记忆。
“可恶,你竟然能将记忆通过血液移入我的脑内,这种邪术难得一见!”
他刚说完,脸庞已经完成了变换,我已完美地吞掉了这杀手的记忆,夺了他的功力,再将魂魄与记忆移回到自己的体内。
“真令人惊讶,身上的伤痊愈了,我死而复生了!”
看着脚边那具无头尸体,我微微冷笑:“你这大叔竟成了罕见秘术‘转忆还魂’的第一个牺牲品,也是我杀的第一千个人,呵呵呵,死又有何惧!”
这‘转忆还魂’我也在父亲的手札中读到过,此秘术必须是有着‘记忆之血’的人才能使用,也就是说脑内的记忆同时存在于血液当中。
施术者只要在将死之时把血抹在活人眉心,记忆便会移入宿体脑内,随时可以还魂。
而‘记忆之血’也是极其稀有,据说家族中拥有它的人不超过十个,想不到我竟是其中之一。
‘转忆还魂’还有一个可怕之处,若施术者距离自己的尸身过远而无法转移魂魄时,可在尸身不腐的情况下召唤己身各部分将宿体完全取代。
有此秘术,我何愁不成天下无双!
在知道自己拥有‘记忆之血’后,我的胆子越发大了,多么危险的委托都敢接下,经历了不下百余次死亡,但每次都借着杀人者的躯壳成功还魂。
我遇上玄枵是在十四年后的生日,那天我依旧在接受委托杀人,完成任务后,一名与我年龄相仿、身穿乌蚕法袍的灰发青年徐徐走来,他啧啧称赞:“好身手,兄弟空有这等修为,埋没在这凡间岂不可惜,可否愿来岁星宫?”
我提高了警惕:“你是何人?无故拉我入伙有何居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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