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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每次出行的习惯,必定派人先去前面探路并打点好衣食住行,找好客栈,定好房间,打听当地的道路交通、酒楼茶馆甚至风土人情。
等到了客栈洗漱好之后,不是去酒楼吃饭,便是去茶馆喝茶,去的必定要是最热闹的一间,因为我习惯在酒楼茶馆的大厅坐着,听听那些人聊些什么,我总认为,这样从不相干的人口中得到的信息,才是最准确的。”
“那天我选择去了茶楼,果然在茶楼里听到很多关于你的事。
原本,听父皇说无论你有罪无罪,都定要将你弄出来,我便认为你应该是那种不学无术,整日只知道惹是生非的纨绔子弟。
到茶楼上一听,果然不出所料。
养戏子,包红牌,买瘦马,强抢民女林林总总,全然就是扬州第一大害的模样,说的最多的,当然就是你在众目睽睽之下,当街纵马踩死人命,也不过在牢里耍了几天,就平平安安放了出来,而且依旧没有半点收敛。”
林楠笑道:“我却从来不知道我的名声竟然是这么差的……没有说我吃霸王餐?”
李资一愣道:“什么叫霸王餐?”
林楠道:“就是吃饭不给钱。”
李资道:“怎会没有?那位老板说,他整日烧香拜佛,只求你少去几次,吃吃喝喝也就罢了,一个不高兴就要砸他的店。”
林楠冷哼道:“殿下一会莫忘了告诉我这是哪家的店主说的话,既然他说了,我若不当真派人去砸他几次,岂不是有负他的重望?”
有林楠的插科打诨,让李资也轻松起来,笑笑继续道:“当时我坐在窗前,忽然听到有人大喊了一声:‘不好了,林大爷骑马过来了!
’,店里的人就叹息:‘唉,又有人要遭殃了。
’于是我站起来去看。”
“我坐的位置,角度极好,站起来不久,便看见有人骑着马过来,白衣白马,快如奔雷。
那条街上当时很热闹,两侧都是摊子,将街道占了大半,行人也不少,以那样的速度冲进来,伤人是难免的。
当时我已经准备叫人将人拦下,但是就在下一瞬,人和马就一起骤然栽倒,倒地的地方,离最近的摊子还有五寸。”
“然后我便看见了我有生以来看见的最可笑的一幕:从街头一直到离倒毙的马足有数丈远的范围内,到处是被掀翻的摊子,到处是惊呼的人,最最可笑的是,还有一个人抱着断腿在马头三尺远的地方,打滚哀嚎……那个时候,我才明白,江南的水到底有多深。”
对发狂冲来的癫马来说,几丈的距离转瞬即逝,想来是那些全神准备的人看见癫马过来,数好了一二三开始行动,等发现本来该急速冲来的马没有踪影时,伸出去的手已经缩不回来了,是以才会演出这么可笑的一幕。
那个白衣少年,就是在这可笑的一幕中,慢慢站了起来,手上很不经意的倒提着一把匕首,鲜红的血在他脚底下蔓延,原本一尘不染的白衣上,沾着大幅大幅的鲜血,颜色浓烈的惊人。
李资现在都记得,那天是黄昏,太阳将少年的影子拉的很长,黄昏时分特有的看起来绚丽辉煌实则没什么力量的阳光,将周围渲染的像是一副色彩浓烈却又充满冰冷意味的画,让人莫名心痛。
街上四处都是人,每一双眼都充满敌意,李资看着长街上孤零零的少年,恍惚间像是看见了年少时的自己。
他以为接下来总要发生些什么,这少年总要说些什么,做点什么,然而没有。
少年就那样站起来,倒提着匕首,仿佛什么事都没有发生似的,慢悠悠的从长街的那头走到这头,脚步从容懒散,自在悠然。
将那匹被他割断了喉咙的马,那一街的敌人,还有看戏的那个人,远远的扔在身后。
当时李资便想,到底世上有没有什么东西什么人,会被这少年放在心上?
回想起来,那出戏并不算高明,茶楼里的人几乎都说着同一个话题,便是他林大爷的事再轰动,也不至于人人都关注他一个,难道没有自己的事可说吗?茶楼里几乎人满为患,为何偏偏靠窗视线最好的位置留着等他来坐?但是身处局中时,如何会想到在这个陌生的地方,会有数百个素不相识的人串通一气,给他演这么一出大戏?
也多亏了这出戏,让他从此多了几分小心,让他看清楚了他自以为忠心耿耿的手下里,有多少早就成了旁人的耳目。
也让他在心里,第一次有了忘不掉的人。
才会有客栈中的靠近,长安城外的强邀……
林楠轻笑的声音让他从记忆中回神,他这才醒悟,那个当初将他扔在身后的少年,现在便在他眼前,只听林楠笑道:“我说那些人怎么那般无聊又整这么一出呢,原来是为了演给殿下看。
一样的戏唱两次,当真好没创意,当别人同他们一样傻麽,一样的当会上两次?只是可惜了我的好马,当初我发现马儿身上被做了手脚时,可是在撞人还是杀马之间犹豫了好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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